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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农机安全监理“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窗口申报考评办法》的通知


  附件2:
全国农机安全监理“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岗位标兵考评标准

  一、政治思想好(共30分,每项10分)
  1.政治立场坚定,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2.模范遵守国家及农机化法律法规,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
  3.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无私奉献精神。
  二、示范作用好(共30分,每项10分)
  1.熟悉业务,爱岗敬业,团结协作,遵纪守法,维护农机安全监理执法形象;
  2.服务态度和岗位形象好,工作勤奋务实、任劳任怨、耐心细致、文明执法、行为规范、服务快捷、讲求效率;
  3.在业务工作和各项活动中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深受人民群众的喜爱或社会有关方面的好评。
  三、创新形式好(共20分,每项10分)
  1.具有一定的开拓创新能力,积极探索工作方式、载体和理念的创新或推出符合地方特色的服务项目,并对事业发展产生积极效果;
  2.注重创新研究,每年都能结合当地农机安全生产实际,认真开展农机安全监理调研活动,形成质量较高的调研报告。
  四、履职表现好(共20分,每项10分)
  1.认真履行岗位(职务)职责,恪尽职守,工作勤奋,注意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2.连续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或称职以上等次,并至少有1次为优秀等次。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进行加分(每项加5分)
  1.获得省级(含)以上表彰的;
  2.获得农机手表扬的(收到锦旗或表扬信的);
  3.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参评资格
  1.最近3年年度考核中有不称职或在监理岗位工作不满3年的;
  2.近3年有因农民群众投诉、举报而被问责或有违法违纪情况的(含纪检、监察部门已立案的);
  3.违规发牌发证的;
  4.考评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附件3:
  全国农机安全监理“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窗口申报表

单位全称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成立时间

 

单位性质

 

编制人数

 

实有人数

 

先进事迹

(2500字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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