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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农机安全监理“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窗口申报考评办法》的通知


  二、考评方式及内容

  参加创建活动的范围包括所有直接面向广大农民机手、履行农机安全监管职责的农机安全监理执法单位和个人。考评工作一般按照自评申报、地市推荐、省级复评、农业部抽查审定的程序进行。各地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调查等方式,严格对照《全国农机安全监理“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窗口考评标准》(见附件1)考评示范窗口的组织管理水平、窗口服务质量、装备建设情况、创先争优效果;严格对照《全国农机安全监理“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岗位标兵考评标准》(见附件2)考评示范岗位标兵的“五好”要求,即:政治思想好、示范作用好、创新形式好、履职表现好,考评示范窗口和示范岗位标兵的工作业绩和水平。

  三、创建数量及考评时间安排

  农业部每年创建100个左右的全国农机安全监理“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窗口和200名左右的“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岗位标兵,申报名额参照《全国“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窗口和岗位标兵年度目标分解表》。分配指标将根据各地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成效进行年度调整,对落实政策措施不力、提高“三率”不力、治理违规发放牌证不力、报告事故不力的省份,适当减少示范窗口和示范岗位标兵的指标;对工作成绩突出、有重要贡献的省份,适当增加相应指标。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每年1月份,进行申报和推荐。申报地区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按照《全国农机安全监理“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窗口考评标准》和《全国农机安全监理“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岗位标兵考评标准》进行自评,符合标准的向上级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申报示范窗口并推荐示范岗位标兵候选人。上级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申报的示范窗口和推荐的示范岗位标兵候选人进行评议,符合标准的向省级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进行推荐。

  (二)每年3月份,进行省级复评。省级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申报的示范窗口和推荐的示范岗位标兵候选人进行考评,按农业部分配的示范窗口、示范岗位标兵名额择优向农业部推荐,并以正式文件将《全国农机安全监理“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窗口申报表》(见附件3)和《全国农机安全监理“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岗位标兵申报表》(见附件4)报送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安全监理处,同时报送电子文档。(2012年的相关材料于4月底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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