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普法办公室: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 2015年)》和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推进“六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决定,2012年在全国组织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主题活动的重要意义
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六进”活动,是“五五”普法的重大创新,是保障“五五”普法取得显著成效的重要经验。在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新形势下,组织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是巩固和扩大“五五”普法成果的客观要求,是保证“六五”普法规划目标任务全面实现的重大举措,是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稳增长、调结构、保民生、促稳定总要求,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有效途径,是促进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载体,是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的生动实践。开展好“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对于扩大法制宣传教育覆盖面、增强针对性、提高实效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
“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议,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基层、服务群众,深入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动人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为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服务保障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