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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创建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三、创建工作基础

  重点说明在电子商务基地建设方面已经具备的条件和基础,包括园区范围、规划、管理机构、已入驻企业情况、已出台政策情况及相关配套设施情况等。

  四、创建工作目标

  根据城市、地区发展规划,结合区域的产业基础,重点说明3-5年内创建工作的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包括但不限于电子商务企业聚集数量、企业年均产值(销售收入)、基地年营销收入、经省级(含省级)以上有关部门批准或认定的研发机构数量、带动人员就业情况、电子商务协会等中介机构建设情况等。

  五、创建工作内容

  围绕落实创建工作目标,重点说明创建工作的主要任务和预期效果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一)拟制定和修订的促进或规范电子商务发展的地方规章和政策措施;给与入驻基地的电子商务企业的优惠政策;入驻电子商务企业的认定标准和范围。

  (二)基地提供给入驻企业的基础配套服务设施以及电子商务支撑体系的建设情况。

  (三)基地拟建设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方案,平台的模式、功能及创新点,电子商务统计体系建设情况。

  (四)基地为入驻企业建立的投融资渠道和机制,拟建设的电子商务孵化中心的方案以及如何形成产、学、研、用的合作机制。

  (五)基地发展电子商务服务地方市场体系建设的有关举措,如在扩大消费、促进居民及社区电子商务应用以及促进商务领域市场建设工程等方面的推进措施。

  (六)基地在人才培养和人才引进方面的举措,在电子商务基础理论、关键技术、行业标准等课题方面设立的研究课题。

  六、创建工作保障措施

  重点说明创建工作的组织机制,明确主管领导,牵头部门,职责分工以及资金保障等方面的情况。

  七、创建工作实施计划及阶段目标

  按照创建工作重点任务,提出切实可行的实施工作计划,并制定出可考核的工作目标。

  八、相关证明文件及附件

  上级地方政府关于批准基地建设的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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