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国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环办[2012]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计划单列市环境保护局,解放军环境保护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为切实做好2012年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现将《2012年全国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12年全国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二○一二年二月三日
附件:
2012年全国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2011年,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紧紧围绕中央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环保中心工作,认真落实年初全国环境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努力创新工作方式和手段,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在引导社会舆论、组织宣传活动、开展环境教育、动员公众参与、推进报刊改革、繁荣环境文化等方面取得了新进展,为推进环保历史性转变、提高生态文明水平和探索环保新道路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为“十二五”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开局起步打下了坚实基础。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宣传部长会议、第七次全国环保大会精神,以《
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2011-2015年)》为指导,着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着力宣传环保工作取得的新进展和新成效,着力推进环境文化建设和环境报刊体制改革,着力加强环境宣教人才培养,为探索环保新道路、推动节能减排任务的完成和环境质量的改善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广泛宣传第七次全国环保大会精神,推动兴起学习贯彻大会精神的热潮
第七次全国环保大会是在“十二五”开局之年、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进入攻坚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对于推进环保事业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和《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对“十二五”环保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环保工作向纵深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要把学习宣传大会和两个重要文件精神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深入研究,周密安排,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对“十二五”环保工作的决策部署,大力宣传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积极探索代价小、效益好、排放低、可持续的环保新道路的战略思想,大力宣传各地贯彻落实大会和两个重要文件精神的重大举措。要不断创新宣传工作方式,丰富宣传工作内容,通过集中办班、专题研讨、辅导讲座、座谈交流等,努力提高宣传工作实效,把大会和两个重要文件精神的学习宣传不断引向深入。各地可结合实际,积极协调地方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活动,为兴起学习贯彻大会精神的热潮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切实把大会和两个重要文件精神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