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物联网“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2.积极支持物联网通信业。支持与物联网通信功能紧密相关的制造、运营等产业。推动近距离无线通信芯片与终端制造产业的发展,推动M2M终端、通信模块、网关等产品制造能力的提升,推动基于M2M等运营服务业发展,支持高带宽、大容量、超高速有线/无线通信网络设备制造业与物联网应用的融合。

  3.着力培育物联网服务业。鼓励运营模式创新,大力发展有利于扩大市场需求的专业服务、增值服务等服务新业态。着力培育海量数据存储、处理与决策等基础设施服务业,推进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应用软件、嵌入式软件、系统集成等软件开发与集成服务业发展,推动物联网应用创造和衍生出的独特市场快速发展。

  (四)着力培育骨干企业

  重点培育一批影响力大、带动性强的大企业;营造企业发展环境,采取灵活多样的模式,做好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孵化和扶持工作;加强产业联盟建设,逐步形成门类齐全、协同发展、影响力强的产业体系。

  引导企业间通过联合并购、品牌经营、虚拟经营等方式形成大型的物联网企业或企业联合体,提高产业集中度。在传感器、核心芯片、传感节点、操作系统、数据库软件、中间件、应用软件、嵌入式软件、系统集成、传感器网关及信息通信网、信息服务、智能控制等各领域打造一批品牌企业。

  (五)积极开展应用示范

  面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需求,以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的先导应用为引领,注重自主技术和产品的应用,开展应用模式的创新,攻克一批关键技术,形成通用、标准、自主可控的应用平台,加快形成市场化运作机制,促进应用、技术、产业的协调发展。

  1.开展经济运行中重点行业应用示范。重点支持物联网在工业、农业、流通业等领域的应用示范。通过物联网技术进行传统行业的升级改造,提升生产和经营运行效率,提升产品质量、技术含量和附加值,促进精细化管理,推动落实节能减排,强化安全保障能力。

  2. 开展面向基础设施和安全保障领域的应用示范。重点支持交通、电力、环保等领域的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推动物联网在重大基础设施管理、运营维护方面的应用模式创新,提升重大基础设施的监测管理与安全保障能力,提升对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3. 开展面向社会管理和民生服务领域的应用示范。重点支持公共安全、医疗卫生、智能家居等领域的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发挥物联网技术优势,提升人民生活质量和社会公共管理水平,推动面向民生服务领域的应用创新。

  (六)合理规划区域布局

  充分尊重市场规律,加强宏观指导,结合现有开发区、园区的基础和优势,突出发展重点,按照有利于促进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有利于以点带面推进产业长期发展、有利于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原则,初步完成我国物联网区域布局,防止同质化竞争,杜绝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