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云、气溶胶气候效应研究
研究大气气溶胶对云的动力过程和物理-化学过程的影响;改进、检验和发展气候系统模式中云物理参数化方案,揭示云的微观和宏观特性及气溶胶包括霾的物化特征以及对云特征的影响;研究云-气溶胶-降水相互作用过程机理和参数化,发展高精细云模式,揭示大气环境变化与全球气候变化的关系,评估云对气候变化预估不确定性的影响。
5.陆地生态系统和气候环境协同演化及大陆风化剥蚀研究
重建上新世以来陆地生态系统变化及其对重大气候事件的适应过程,揭示陆地生态系统与气候环境协同演化机理和模式;研究中国西部新生代以来地表剥蚀风化过程,揭示气候变化与地表风化剥蚀相互作用机理,探讨青藏高原隆升和全球变化的关系。
6.典型陆表关键要素对全球变化的响应研究
研究典型陆表关键要素的变化过程和基本特征,评估这些要素的脆弱性,揭示自然因素和人类活动共同作用下典型陆表格局的变化规律;研究有关生态系统变化过程,评估全球变化对典型陆表关键要素的生态环境影响,揭示其对全球变化的响应机理。
7.陆海交互作用研究
研究江海三角洲沉积动力过程,揭示流域、海岸、陆架间物质交换机理,评估航道开发、海岸环境保护的气候效应;研究陆海水交换过程及滨海旱涝发生机理,评估全球变化对滨海水文生态系统的影响,提出滨海旱涝风险预警和管理技术。
8.碳循环模式研究
研究生物地球化学循环,特别是关键的碳循环过程,揭示不同尺度上大气CO2和气候变化相互作用机理,研发新一代碳循环-气候耦合模式,确定碳-气候反馈强度,评估地球系统的敏感性;研究岩溶碳汇动力学过程和机理,发展岩溶环境下碳循环模式,评估不同环境岩溶碳汇量,研发CO2浓度升高地区增加岩溶碳汇技术体系。
附件2:
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和重大科学研究计划2013年项目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基本条件
根据973计划定位,申报项目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符合年度申报指南要求;
2.具有明确、先进的科学目标;
3.针对明确的科学问题,具有创新的学术思想,可行的研究方案;
4.具有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和研究团队;
5.利用重点研究基地的条件,具有较好的工作基础。
二、申报资质要求
1.申报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有较强的基础研究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企业等。
2.申报单位在申报项目时推荐一位本单位科研人员作为项目首席科学家。项目首席科学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开拓创新意识;
(2)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3)具有良好的信誉,作风民主严谨;
(4)将主要时间和精力用于项目的研究与组织协调工作;
(5)在申报项目当年一般不超过60岁。
3.根据《
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承担人员管理的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已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人员不能作为项目首席科学家或课题负责人申报项目,作为主要参加人员同期参与承担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数不得超过两项。
4.在研973计划(含前期研究专项)和重大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课题负责人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目前承担的项目。一个科研人员不能同时参与两个以上(含两个)项目(课题)的申报。
5.作为推荐项目首席科学家和课题负责人,每年投入项目工作时间超过6个月。
6.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推荐项目首席科学家或课题负责人,须由内地受聘单位和境外单位提供在内地工作时间的有效证明。
7.以下人员和单位不能参与项目申报:
(1)973计划专家顾问组成员、领域专家咨询组成员,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专家组成员;
(2)中医理论专题和重要传染病基础研究专题专家组成员不能参与各自专题的项目申报;
(3)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公务员、专职科研管理人员和已退休科研人员;
(4)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总工作时间已达满负荷的人员;
(5)中途退出目前尚在研的973计划和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人员;
(6)因违规被取消申报资格和其他不能保证履行规定义务者;
(7)财务验收未通过的项目中未完成整改的相关单位。
三、组织项目的有关要求
1.申报单位应针对重要支持方向所明确的重点和目标组织项目。鼓励多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鼓励跨部门组织研究队伍,鼓励开展国际合作研究。鼓励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基地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通过产学研相结合的方式组织项目。
2.申报项目应提出明确的科学目标,提炼出需要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突出研究重点。
3.项目下设若干课题,课题下不设置子课题。973计划项目下设课题数不超过6个,承担单位总数不超过8个;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项目下设课题数不超过4个,承担单位总数不超过6个。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推荐首席科学家应是课题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