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加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力度。加强对安全监督管理人员、施工生产人员,特别是一线作业人员、新职工和农民工的安全培训工作,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档案,做到安全培训经常化、制度化。举办水利安全生产监管、水利施工安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与救援、淤地坝安全运行等相关业务知识培训和援藏、援疆安全生产培训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避险技能,切实提高各级水利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监管水平。加强对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的监督检查,规范培训内容,提高培训质量,促进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全面落实。
21、进一步规范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的考核管理。加强对培训考核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延期培训工作的计划管理,修订“三类人员”考核大纲、编印培训教材和进一步完善试题库,切实提高“三类人员”安全素质和水利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22、加强水利安全监督队伍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级水行政安全监管职能部门和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监督机构,明确监管职责,充实监管人员,落实工作经费,为做好水利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没有成立专门安监职能部门的省份和地县,要把安全监管职责明确到有关部门,落实人员和工作经费,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有机构负责、有人员管理、有经费保障。
(八)切实抓好重要时段和重大节假日的安全生产工作
23、抓好重要时段和重大节假日期间的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汛期、党的十八大、重要节日等重点时段水利安全生产综合性检查和专项检查,落实水利安全监管和全覆盖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自查工作,加强隐患排查、安全保卫和值班巡查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严防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一树立、三坚持、三强化”工作措施,是推动水利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根本要求,是贯彻落实2011年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的具体行动。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国务院《意见》的重大意义,始终将安全生产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正确处理安全与速度、质量、效益的关系,以高度的责任心和紧迫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保障机制,扎实有效地抓好水利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二)周密部署,落实责任。各单位要根据本工作要点,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目标、内容、步骤和要求,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做好贯彻落实工作,并将工作方案于2012年2月底以前报水利部安全监督司。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分管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职责,逐级分解目标,层层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扎实开展。要及时对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好阶段总结,并加强工作的宣传和信息的报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