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分级基金认、申购委托数量下限检查相关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会员单位:
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2011年12月28日发布了《分级基金产品审核指引》,规定“分级基金应当设定单笔认/申购金额下限,合并募集的分级基金,单笔认/申购金额不得低于5万元,分开募集的分级基金,B类份额单笔认购金额不得低于5万元”。根据上述要求,2011年12月28日以后获得证监会核准的所有分级基金将由基金管理人设定单笔认、申购金额下限。
为了保证分级基金认、申购业务的顺利进行,请具有我所场内基金销售业务权限的各会员单位做好以下业务及系统的准备工作:
一、对分级基金认购委托增加每笔认购份额下限的前端检查,对分级基金申购委托增加每笔申购金额下限的前端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