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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的通知

  (四)培育保护发展农产品品牌。各级农业部门要注重发挥品牌效应在现代农业发展中的引领带动作用,建立健全地方名牌农产品推选认定机制,为推进农业品牌建设搭建好工作平台。支持中国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协会联合畜牧、渔业等相关行业协会,组织开展名牌农产品建设、著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推荐等工作,定期推出一批优质、安全的知名品牌农产品。加强对农业品牌的市场推介,在国内一线城市塔建各地农产品展销平台,组织开展品牌农产品“走出去”活动,利用农业网站、博览会、交易会及广播、电视、报纸等多种形式,宣传促销品牌农产品,帮助扩大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加强对农业品牌工作的规范管理,严禁借品牌培育之名的各种乱评奖和乱收费行为,配合工商部门严厉查处仿冒名牌农产品的行为,保护品牌资源。

  (五)强化市场信息采集分析与发布制度建设。各级农业部门要认真履行管理农业农村经济、监测农业农村经济运行、分析发布农业农村经济综合信息的工作职责。县(市)级农业部门要建立健全农产品收获上市预供货信息收集发布制度,充实工作力量,发挥掌握生产布局、了解上市档期、熟悉品质特性的优势,在每种农产品收获上市前半个月以上组织采集发布预供货信息,提早做好产销衔接。省级农业部门要建立健全重点批发市场信息收集发布制度,定点监测发布重要农产品每日交易行情和成交量信息;同时,加强产销情况调度分析,对市场异常波动及时发出预警,积极发挥市场信息对农产品物流的引导作用。

  (六)调研反映“绿色通道”政策落实情况与问题。加强与交通部门的沟通,建立经常性工作协调机制,及时通报“绿色通道”政策执行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组织开展农产品市场流通情况调研,推动落实好“绿色通道”政策。研究提出进一步完善的政策措施建议,有条件的地方要协调争取扩大享受“绿色通道”政策的品种范围,为农产品物流运输创造更宽松的环境。

  (七)探索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农产品电子商务是农产品流通的新型业态,有利于密切产销联系、提高交易透明度和流通效率,各级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支持。要总结宣传农产品电子商务典型事例,支持现有农业网站拓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功能,帮助制订上网交易农产品的标准规格,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利用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开拓市场销路,加强对农产品电子商务企业的市场信息服务。农业部将宣传一批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成效显著的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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