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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公共机构应当制定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加强能源消费计量和监测管理,向本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报送上年度的能源消费状况报告。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公共机构应当实行能源消费计量制度,区分用能种类、用能系统实行能源消费分户、分类、分项计量,并对能源消耗状况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现、纠正用能浪费现象。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公共机构应当指定专人负责能源消费统计,如实记录能源消费计量原始数据,建立统计台账。公共机构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本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报送上一年度能源消费状况报告。

  目录

  一、说明
  二、报表目录
  三、调查表式
  公共机构基本信息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状况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部门汇总情况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行政区域汇总情况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分类汇总情况
  四、指标解释
  五、附录
  附录一: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信息统计台账
  附录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信息统计实施方案
  附录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和代码

  一、说明
  (一)为全面掌握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的实际状况,规范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加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提高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属于政府部门统计调查,是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对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信息统计工作的基本要求。各地和有关单位特殊需要的统计资料应通过地方统计调查收集,并避免与国家已有的统计调查相重复。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根据本制度认真组织实施。
  (三)统计内容:公共机构使用的各种能源资源消耗信息。
  (四)统计对象:中央和地方各级公共机构。
  (五)统计方式: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信息统计采取全面调查统计方式。
  (六)报表形式:本制度设置了基础表和综合表。其中基础表包括《公共机构基本信息》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状况》;综合表包括《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部门汇总情况》、《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行政区域汇总情况》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分类汇总情况》。
  (七)报送要求:本制度要求按期逐级报送,报送周期分为月报、季报、半年报和年报。本制度中,除综合表中建筑面积、能源资源消耗量及费用指标需保留两位小数外,其余均不保留小数。
  (八)本制度实行全国统一分类标准和编码,各级公共机构及相关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各地可根据需要,在本制度中增加个别指标,但不得改变本制度指标的排列顺序和统一编码。
  (九)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十)本制度由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二、报表目录

表号

表名

报告

期别

填报范围

报送单位

报送

方式

报送

日期

页码

1

公共机构

基本信息

月报

(季报)

各公共机构

同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

工作的机构

网络

报送

由各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根据上级要求自行确定

3

2

公共机构

能源资源

消耗状况

月报

(季报)

各公共机构

同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

工作的机构

同上

同上

4

3

公共机构

能源资源

消耗统计

部门汇总

情  况

季报

各部门、各单位

同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

工作的机构

同上

同上

6

半年报、(年报)

各部门、各单位

同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

工作的机构

网络和

纸质同

时报送

同上

4

公共机构

能源资源

消耗统计

行政区域

汇总情况

季报

(半年报、年报)

县级以上地方

各级人民政府

管理机关事务

工作的机构

上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

工作的机构

同上

同上

7

5

公共机构

能源资源

消耗统计

分类汇总

情  况

季报

(半年报、年报)

县级以上地方

各级人民政府

管理机关事务

工作的机构

上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

工作的机构

同上

同上

8


  说明:报送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周期、范围、时间和方式在本制度附录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实施方案》中明确。

  三、调查表式

  公共机构基本信息

  表  号:国管节能基1表
  制表机关: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09〕27号
  有效期至:2011年6月
  单位名称(盖章):
  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电子信箱:
  单位性质:         行业代码:

  20  年第  月(季度)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汇总代码

数量

1

一、建筑面积

二、用能人数

其中:编制人数

三、公车数量

其中:编制数量

其中:汽油车数量

柴油车数量

平方米

101

102

1021

103

1031

1032

1033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统计员:     填报日期:20  年 月 日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状况

  表  号:国管节能基2表
  制表机关: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09〕27号
  有效期至:2011年6月
  单位名称(盖章):
  组织机构代码:
  20   年第  月(季度)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汇总代码

数量

1

一、电

消耗量

费用

二、水

消耗量

费用

三、原煤

消耗量

费用

四、天然气

消耗量

费用

五、液化石油气

消耗量

费用

六、人工煤气

消耗量

费用

七、汽油

   消耗量

   费用

其中:车辆用油量

费用

其他用油量

费用

八、柴油

消耗量

   费用

其中:车辆用油量

费用

其他用油量

费用

九、煤油

消耗量

费用

十、热力

耗热量

费用

供热面积

十一、其他能源

消耗量

费用

 

千瓦时

 

立方米

 

 

立方米

 

千克

 

立方米

 

 

 

 

千焦

平方米

 

吨标煤

 

110

111

 

120

121

 

130

131

 

140

141

 

150

151

 

160

161

 

170

171

1701

1711

1702

1712

 

180

181

1801

1811

1802

1812

 

190

191

 

200

201

202

 

210

211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统计员:    填报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表中1702、1802项“其他用油”,应填因冬季供暖、日常烧制饮用开水等所需的各种油消耗量。
  2.表中200项“耗热量”, 如未安装热计量表,则不用填写此项数据。
  3.表中210项“其他能源”应填写样本表没有列出的其他能源的类型,消耗量请参照相应折算系数折算成吨标煤。

  附:各种能源折标煤参考系数

能源名称

计量单位

参考折

标系数

能源名称

计量单位

参考折

标系数

原煤

0.7143

汽油

1.4714

洗精煤

0.9

煤油

1.4714

其他洗煤

0.2-0.8

柴油

1.4571

煤制品

0.5-0.7143

燃料油

1.4286

#型煤

0.5-0.7

液化石油气

1.7143

水煤浆

0.6416-0.7133

炼厂干气

1.5714

煤粉

0.7143

其他石油制品

1-1.4

焦炭

0.9714

热力

百万千焦

0.0341

其他焦化产品

1.1-1.5

电力

万千瓦时

1.229

焦炉煤气

万立方米

5.714-6.143

其他燃料

吨标准煤

-

高炉煤气

万立方米

1.286

#煤矸石

0.1786

其他煤气

万立方米

1.7-12.1

生物质能

吨标准煤

-

天然气

万立方米

11-13.3

工业废料

吨标准煤

-

液化天然气

1.7572

城市固体垃圾

吨标准煤

-

原油

1.4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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