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会计报表编制说明
资金平衡表(会建01表)
1.本表反映建设单位月份或年度终了时全部资金来源和资金占用情况。编制
本表是为了综合反映建设单位各种资金来源和资金占用的增减变动情况及其相互对
应关系;检查资金的构成是否合理;考核、分析基金建设资金的使用效果。
2.本表有关项目“年初数”栏的数字,根据上年末本表“期末数”栏的数字
填列。在上年度决算未经审查批复以前,就填列最后上报的数字;上年度决算已经
审查批复后,应按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后的数字填列。如果本年度资金平衡表规定的
项目名称和内容与上年度资金平衡表不相一致时,应对上年年末资金平衡表各项目
的名称和数字按照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口径一致,填入本表“年初数”栏内。
3.本表资金占用方各项目的内容及“期末数”栏的填列方法:
(1)“交付使用资产”项目,反映建设单位期末已经完成购置、建造过程,
并经验收合格交付或结转使用单位的各项资产的实际成本总额。包括各种固定资产
、为生产准备的不够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家具等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和递
延资产的实际成本。本项目应根据“交付使用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固定资产”项目,反映建设单位期末已经完成建造、购置过程,并经
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单位的各项固定资产的实际成本。根据“交付使用资产”科目所
属“固定资产”明细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流动资产”项目,反映建设单位期末已经完成购置并经验收合格交付
使用单位的不够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家具等流动资产的实际成本。根据“
交付使用资产”科目所属“流动资产”明细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4)“无形资产”项目,反映建设单位期末已经完成购置过程并经验收合格
单独交付使用单位的土地使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的实际成本。根据
“交付使用资产”科目所属“无形资产”明细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5)“递延资产”项目,反映建设单位在建设期间发生的并已单独结转使用
单位的各种递延资产的实际成本,如生产职工培训费、样品样机购置费、农业开荒
费用等。根据“交付使用资产”科目所属“递延资产”明细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6)“在建工程”项目,反映建设单位期末各种在建工程成本的余额。根据
“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和“其他投资”四个项目的
期末合计填列。
(7)“建筑安装工程投资”项目,反映期末尚处于建设中的建筑安装工程投
资支出,即没有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投资。根据“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科目的期末
余额填列。
(8)“设备投资”项目,反映建设单位期末尚处于安装过程中的设备以及尚
未交付使用的不需要安装设备和为生产准备的不够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的实
际成本。根据“设备投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9)“待摊投资”项目,反映建设单位发生的期末尚未分配计入交付使用资
产成本的费用性投资支出。根据“待摊投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0)“其他投资”项目,反映建设单位期末尚未交付使用的房屋、办公及
生活用家具、器具等购置投资支出;役畜、基本畜禽、林木的购置、饲养、培育等
投资支出;为生产企业用基建投资购置的尚未支付的专利权、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
产以及递延资产等支出。根据“其他投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1)“应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项目,反映实行基本建设投资借款的建设
单位应向生产单位收到的基建投资借款。根据“应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科目期末
余额填列。
(12)“拨付所属投资借款”项目,反映主管部门拨付所属建设单位“统借
统还”的投资借款。根据“拨付所属投资借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主管部门编
制汇总报表时,该项数字应与“上级拨入投资借款”项目数字相互抵消。
(13)“器材”项目,反映建设单位期末在库、在途和在加工中的设备和材
料的实际成本,但不包括在库的不需要安装设备及工具、器具的实际成本(该部分
成本在设备投资中反映)。本项目应根据“器材采购”、“采购保管费”、“库存
材料”、“库存设备”、“材料成本差异”、“委托加工器材”、“待处理财产损
失--待处理设备损失”和“待处理财产损失--待处理材料损失”等科目的期末
余额合计填列。“待处理财产损失--待处理设备损失”和“待处理财产损失--
待处理材料损失”的数额,还应在“其中:待处理器材损失”项目单独反映。
(14)“银行存款”项目,反映期末银行存款的余额,根据“银行存款”科
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5)“现金”项目,反映建设单位期末的库存现金。根据“现金”科目的
期末余额填列。
(16)“预付备料款”项目,反映按规定预付给施工企业的备料款。根据“
预付备料款”科目期末余额填列。
(17)“预付工程款”项目,反映按规定预付给施工企业的工程款。根据“
预付工程款”科目期末余额填列。
(18)“预付大型设备款”项目,反映按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大型设备款
。根据“应付器材款”科目所属有关明细科目的借方余额填列。
(19)“应收有偿调出器材及工程款”项目,反映有偿调出设备、材料及有
偿转出未完工程的应收价款,根据“应收有偿调出器材及工程款”科目期末借方余
额填列。
(20)“应收票据”项目,反映建设单位收到的未到期收款也未向银行贴现
的应收票据。根据“应收票据”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1)“其他应收款”项目,反映除上述预付款项和应收款项以外的其他各
项应收及预付款项。根据“其他应收款”科目期末余额填列。
(22)“有价证券”项目,反映建设单位购买的国库券等有价证券。根据“
有价证券”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3)“固定资产原价”项目,反映建设单位自用的各种固定资产的原价。
根据“固定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4)“累计折旧”项目,反映期末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额,根据“累计折
旧”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5)“固定资产净值”项目,根据“固定资产原价”项目减“累计折旧”
项目的余额填列。
(26)“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反映建设单位毁损、报废等原因转入清理但
尚未清理完毕的固定资产净值以及在清理过程中发生的清理费用和变价收入等各项
金额的差额。根据“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如为贷方余额应以“-
”号反映。
(27)“待处理固定资产损失”项目,反映建设单位在清理财产中发现的尚
待批准处理的固定资产盘亏扣除盘盈后的净损失。根据“待处理财产损失”科目所
属“待处理固定资产损失”明细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4.本表资金来源各方项目的内容及“期末数”的填列方法:
(1)“以前年度拨款”项目,反映以前年度拨入的到本年末尚未冲转的各种
基本建设拨款。根据“基建拨款”科目所属“以前年度拨款”明细科目的期末余额
填列。
(2)“本年预算拨款”项目,反映本年内由地方财政预算拨入的基本建设拨
款。根据“基建拨款”科目所属“本年预算拨款”明细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本年预
算限额存款期末余额后的差额填列。本年预算限额存款期末余额应在本项目的括号
内单独反映。
(3)“本年基建基金拨款”项目,反映本年内由中央财政预算拨入的基本建
设基金拨款。根据“基建拨款”科目所属“本年基建基金拨款”明细科目的期末余
额减去本年基建基金限额存款期末余额后的差额填列。本年基建基金限额存款期末
余额应在本项目的括号内单独反映。
(4)“本年进口设备转帐拨款”项目,反映本年内由主管部门转帐拨入的进
口成套设备价款和有关费用。根据“基建拨款”科目所属“本年进口设备转帐拨款
”明细科目期末余额填列。
(5)“本年器材转帐拨款”项目,反映本年内由上级主管部门从本系统其他
建设单位转帐拨入的设备、材料价款。转帐拨出的设备、材料也在本项目内反映。
根据“基建拨款”科目所属“本年器材转帐拨款”明细科目期末余额填列。拨出数
大于拨入数的差额,以“-”号表示。
(6)“本年煤代油专用基金拨款”项目,反映本年内由主管部门拨入的煤代
油专用基金。根据“基建拨款”科目所属“本年煤代油专用基金拨款”明细科目的
期末余额填列。
(7)“本年自筹资金拨款”项目,反映由主管部门、地方财政、企业生产单
位等拨入并批准本年使用的自筹资金。根据“基建拨款”科目所属“本年自筹资金
拨款”明细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8)“本年财政贴息资金拨款”项目,反映本年内由财政拨入的贴息资金。
根据“基建拨款”科目所属“本年财政贴息资金拨款”明细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9)“本年其他拨款”项目,反映除上述拨款以外的其他各项拨款。根据“
基建拨款”科目所属“本年其他拨款”明细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0)“待转自筹资金拨款”项目,反映建设单位按规定预存建设银行待批
准使用的自筹基建资金。根据“基建拨款”科目所属“待转自筹资金拨款”明细科
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1)“预收下年度预算拨款”项目,反映建设单位本年收到的下年度预算
拨款。根据“基建拨款”科目所属“预收下年度预算拨款”明细科目的期末余额减
去预收下年度限额存款期末余额后的差额填列。预收下年度限额存款期末余额,应
在本项目的括号内单独反映。
(12)“本年交回结余资金”项目,反映本年交回上级或交回财政的基建结
余资金,根据“基建拨款”科目所属“本年交回结余资金”明细科目期末余额以“
-”号填列。
(13)“联营拨款”项目,反映建设单位收到投资单位采用参股等投资形式
拨入的联营投资拨款期末余额。本项目应根据“联营拨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4)“基建投资借款”项目,反映建设单位借入的各种投资借款的期末余
额,根据“基建投资借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5)“其他借款”项目,反映建设单位向银行借入的除基建投资借款以外
的其他各种借款期末余额。根据“其他借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6)“上级拨入投资借款”项目,反映实行“统借统还”投资借款的建设
单位收到上级主管部门拨入的基建投资借款,根据“上级拨入投资借款”科目的期
末余额填列。主管部门编制汇总会计报表时,该项目数字应与“拨付所属投资借款
”项目数字相互抵销。
(17)“企业债券资金”项目,反映建设单位收到的企业债券资金(包括债
券本金和应计入工程成本的债券利息)期末余额。根据“企业债券资金”科目期末
余额填列。
(18)“待冲基建支出”项目,反映实行投资借款的建设单位当年完成的所
有待冲销的交付生产单位使用的资产价值。根据“待冲基建支出”科目的期末余额
填列。
(19)“应付器材款”项目,反映因购入器材而应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根
据“应付器材款”科目所属有关明细科目的贷方期末余额合计填列。
(20)“应付工程款”项目,反映已经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手续但尚未付给施
工企业的工程价款。根据“应付工程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1)“应付有偿调入器材及工程款”项目,反映有偿调入设备、材料及有
偿转入未完工程的应付价款。根据“应付有偿调入器材及工程款”科目的期末余额
填列。
(22)“应付票据”项目,反映建设单位为抵付货款和工程价款等而开出、
承兑的尚未到期付款的应付票据。根据“应付票据”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3)“应付福利费”项目,反映建设单位按规定提取尚未支用的福利费。
根据“应付福利费”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4)“其他应付款”项目,反映除上述各种应付款项以外的其他应付、暂
收款项。根据“其他应付款”和“应付工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填列。
(25)“未交税金”项目,反映建设单位应交未交的各种税金。根据“应交
税金”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6)“未交基建收入”项目,反映建设单位应交未交的基建收入。根据“
应交基建收入”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7)“未交基建包干节余”项目,反映建设单位应交未交的基建包干节余
。根据“应交基建包干节余”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8)“其他未交款”项目,反映建设单位应交未交的除税金、基建收入、
基建包干节余以外的其他款项。根据“其他应交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9)“上级拨入资金”项目,反映建设单位收到投资单位(主管部门或企
业)拨入的供建设单位组织和管理基本建设活动使用的资金。根据“上级拨入资金
”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0)“留成收入”项目,反映建设单位按规定从实现的基建收入和基建包
干节余中提取的留归建设单位使用的各种收入。根据“留成收入”科目的期末余额
填列。
基建投资表(会建02表)
1.本表反映从开始建设起到本年年末止累计拨入、借入的基本建设资金以及
这些资金的使用情况。编制本表是为了检查项目概算执行情况,考核分析投资效果
,并为编制竣工决算提供资料。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汇总本表时,按列入国家计划的大中型项目逐项填
列;中央各主管部门按列入国家计划的大中型项目逐项填列,小型项目汇总填列。
3.“工程及费用项目”栏,按设计概算或投资计划所列的工程和费用项目名
称填列。分期建设的项目,只反映本期建设情况。
4.“开工日期”栏,填列实际开始施工的日期。
5.“概算数”,反映建设项目的投资概算数,根据批准的建设项目概算数填
列。
6.“基建投资拨款及借款”栏所属“累计”栏,反映自开始建设起到本年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