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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工商所深入推进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指导意见

  2.以“优质服务促发展”为主题,开展落实政策措施、贯彻制度规定等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实践活动,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细化服务标准、完善服务体系、改善服务环境。
  3.以“便民利民办实事”为主题,开展“绿色通道”、网上受理、跟踪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延时服务等活动,落实政务公开、首问责任、一审一核、限时办结、定期回访等制度规定,提升服务质量和效能。
  4.以“依法行政促和谐”为主题,开展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农资市场监管、打击商标假冒侵权、维护公平竞争、打击传销、网络交易行为监管、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整治等活动,公平执法,依法行政,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5.以“走访调研解难题”为主题,开展“进企业、进商场、进市场、进社区、进农村”走访调研和民情接访日、工商开放日等活动,进一步了解掌握群众的实际困难和现实需求,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切实解决群众普遍关心、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6.以“服务窗口树形象”为主题,开展“文明示范窗口”、“人民满意窗口”、“红旗窗口”、“服务标兵窗口”和“党员示范岗”、“团员先锋岗”、“巾帼文明岗”等争创活动,提升工商窗口服务品牌。
  7.以“强化培训强素质”为主题,开展集中培训、专题辅导、岗位练兵、比武竞赛及比学习、比素质、比作风、比服务、比实绩等活动,坚持在工作中发现典型,以实效评价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营造比学赶超良好局面,建设政治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干部队伍。
  8.以“建章立制促规范”为主题,开展完善制度、创新机制活动,及时总结提炼市场巡查、信用监管、消费维权、队伍管理等方面的做法经验,修订完善规章制度,推进各项为民服务措施落到实处。
  9.以“公开承诺重践行”为主题,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支部讲评、领导点评、群众评议等形式,开展践行承诺评查活动,接受群众监督,落实践行承诺。
  三、组织保障
  全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在当地党委的领导下,把深入开展工商所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作为加强基层建设、推进工商工作的重要抓手,精心研究部署,要突出地域特色,确定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具体目标。
  各级要深入挖掘、广泛树立基层工商所的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基层的新鲜经验,使广大基层干部学有榜样,比有标杆。要探索切合基层实际、易于群众接受的宣传途径,增强基层典型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
  各级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要采取专项检查、重点抽查等方式,加强对工商所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和督导。各级领导干部要利用调研、检查等时机,加强对活动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纠正、解决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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