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农机监理总站关于订购农业行业标准《农业机械事故现场图形符号》的通知
(农机监(执)发〔201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机安全监理站(所、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机监理站:
《农业机械事故现场图形符号》(以下简称为《图形符号》)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642号公布为农业行业标准(NY/T2083-2011),自2011年12月1日起实施。《图形符号》规定了农业机械及交通元素、农田场院、动态痕迹、农机事故现象和其他等5大类、123个图形符号,并对图形符号的使用进行了详细说明。《图形符号》是《
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的配套标准,是绘制农业机械事故现场图的基础,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员应当认真学习,熟悉掌握每一个图形符号的使用规定。
因《图形符号》专业性较强,社会需求量较小,标准出版社一般按需求数量印刷。为了做好《图形符号》宣贯工作,方便各地订购,我站拟统一组织订购,并协调出版社按行业需求一次印刷,满足农机安全监理系统的需求。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根据需要统一组织辖区内的订购工作,并于2月16日前将订购回执单(见附件)加盖公章后传真至农业部农机监理总站监理执法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执法处电子邮箱。《图形符号》每册定价为30元,总站将在收到汇款后(帐号附后)将标准邮寄至各省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
联系人:王聪玲;联系电话:010-67634172;传真:010-67634184;电子邮箱:njjlzfc@126.com。
收款单位名称:农业部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帐号:220301040004281;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分行双井支行。
附件:《农业机械事故现场图形符号》订购回执单
农业部农机监理总站
二〇一二年二月七日
附件:《农业机械事故现场图形符号》订购回执单
订购单位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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