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条 中国质协经民政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国资委和民政部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协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经2006年4月20日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中国质量协会理事会。
第四十九条 本章程自民政部核准之日起生效。
附件2
企业(事业单位)会员入会申请表
本单位自愿申请加入中国质量协会,承认本会章程,在享受会员权利的同时,愿意履行会员义务和缴纳会费。
单位名称
| | 行业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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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 职工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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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网址
| | 电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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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 电 话
| ( )
|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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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
| 国有独资( )、国有控股( )、集体( )、私营( )、个体( )
|
股份公司( )、独资( )、外商( )、合资( )、其他类型( )
|
法人代表
| | 职 务
| | 电 话
| ( )
|
质量机构
| | 负责人
| | 电 话
| ( )
|
联系部门
| | 负责人
联系人
| | 电 话
| ( )
|
传 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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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概况
| 主要生产经营项目
| |
总资产
| (万元)
| 销售收入
| (万元)
|
总负债
| (万元)
| 实现利税
| (万元)
|
质量
奖励
| 质 量
管理奖
| | 单位意见
| 年 月 日(公章)
|
主 导
产品奖
| |
单位质量
管理状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