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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协会供销合作系统分会关于在全国供销合作系统发展会员的通知


  四、联系办法

  单位名称:中国质量协会供销合作系统分会

  地  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45号  邮编:100801

  联系人: 王立民、王 爽

  联系电话:010-66050488  传真:010-66050570

  手  机:18611941982;18611941981

  E-mail:wanglimin@chinacoop.gov.cn

  会费请通过邮局汇至: 中国质量协会供销合作系统分会,请注明项目:会费。

  附件:

  1、中国质量协会章程

  2、企业(事业单位)会员入会申请表(可复印、下载)

  3、个人会员入会申请表(可复印、下载)

中国质量协会供销合作系统分会

二0一二年一月十八日

  附件1
  中国质量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中国质量协会,简称中国质协。英文译名CHINA ASSOCIATION FOR QUALITY,缩写CAQ
  第二条 中国质协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致力于质量管理与质量创新事业的组织和个人自愿参加的、具有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全国性科技社团组织;是政府推动质量管理、质量振兴事业的助手;是广泛联系行业、企业、科研院校及广大质量工作者的纽带。
  第三条 中国质协的宗旨是: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组织开展全国性的质量推进活动,传播先进的质量理念、方法和技术;坚持服务立会,为组织、个人提升竞争力和能力提供专业化的质量服务。
  第四条 中国质协的主管部门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国资委),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简称:民政部)。中国质协接受国资委和民政部的监督管理;同时接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业务指导。
  第五条 中国质协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中京畿道12号,邮政编码:100032。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中国质协的业务范围是:
  (一)积极向政府部门提供质量工作的信息和建议,为政府管理和决策提供服务;根据国家质量工作方针,组织开展全国性的质量宣传活动;接受政府委托,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开展全面质量管理知识的普及教育,提高全民质量意识;组织推动并指导全国开展群众性的质量管理活动,帮助企业质量管理小组提高质量创新活动的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与国内科研院校及质量工作者的联系,组织开展质量管理理论、技术、方法的研究和交流;总结推广成功的质量管理经验;开展质量管理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引进和消化吸收国际先进的质量管理成果。
  (四)推行科学的管理方法,为会员和社会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技术、方法以及管理体系标准的培训和咨询服务。
  (五)按照国家认证认可管理法规,开展质量管理体系以及其他管理体系的认证审核业务。
  (六)开展各种形式的质量推进和表彰活动。组织实施“全国质量奖”和“中国质量协会质量技术奖”的评审,激励和推动企业的创新发展。
  (七)组织实施全国用户满意工程,推进企业实施名牌战略,促进企业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的提高;建立用户评价和质量跟踪体系,开展用户评价和质量跟踪活动;受理用户投诉,维护用户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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