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企业(事业单位)会员要履行以下义务:
1.积极参加我会组织或专为企业(事业单位)会员组织的各项活动和各种会议;
2.接受我会分配的任务,经常向我会反映情况,提出批评、建议,每年向我会报告一次工作(可通过各种形式);
3.受我会委托组织撰写学术论文和经验总结等资料;
4.按期缴纳会费,我会会费标准为:企业(事业单位)会员每年缴纳会费:常务理事单位3000元;理事单位2000元;普通会员单位:1000元。
5.凡两年无故不参加我会举办的各种活动或不缴纳会费的单位,作为自行退会,取消企业(事业单位)会员资格。
二、个人会员
(一)个人会员申请条件:
拥护中国质协章程,履行会员义务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由本人自愿申请,经批准后可成为我会的个人会员。
个人会员入会条件:
从事质量管理工作,具有质量管理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取得研究成果并在追求卓越管理,提高质量方面做出贡献的领导者、专家学者和质量工作者。
(二)个人申请加入中国质协,需提交以下入会材料:
1.《个人会员入会申请表》(详见附件3)二份;
2.个人情况简介二份。
(三)个人会员的权利
1.对我会会员工作有建议、批评权;
2.参加我会有关学术活动;
3.获取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4.优惠取得我会的有关学术资料;
5.根据需要和条件参加全国性质量管理会议及国际交流、考察;
6.自愿入会、退会的权利。
(四)个人会员的义务
1.遵守中国质量协会章程;
2.执行中国质量协会决议,完成我会所委托的工作;
3.积极参加我会各项活动,做好产品与服务质量的社会监督;
4.按我会规定缴纳会费(会费标准依会员类型而定):普通会员每年缴纳会费360元;高级会员每年缴纳会费1180元。
5.根据需要和条件接受我会委托参加全国性的质量管理学术研究、教育、咨询等方面的工作;
6.积极参加提供在质量管理领域的案例和文章。
三、获奖单位和个人、各地区各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可优先发展为会员
我会对荣获全国供销合作系统质量奖、现场管理星级评价、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先进企业、质量管理小组活动优秀企业、优秀质量管理小组、质量信得过班组、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卓越领导者(优秀推进者)、质量管理小组活动30周年组织推动奖、优秀企业特别奖、个人突出贡献奖、“深入推广质量方法年”活动先进单位、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百强企业、优秀企业家等的单位和个人,可优先发展为会员。如山东天鹅棉机、青岛利客来、邯郸金狮棉机、南通棉机、杭州土特集团、安徽双赢再生、湖北银丰、广东茂名百货、新疆棉花集团、兵团农三师棉麻公司等单位申请加入我会后,不断提高质量,追求卓越,企业知名度显著提高,成为本地区本行业的龙头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名列前茅。为努力提高全国供销合作社及企事业单位质量水平,不断追求卓越,扩大在国内外的知名度、影响力和竞争力,随时欢迎各级供销合作社及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申请加入我会。
请自愿申请加入我会的单位和个人认真填写《企业(事业单位)会员入会申请表》(详见附件2,须加盖公章。)、《个人会员入会申请表》(详见附件3),并和企业(事业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情况简介(各2份)一起邮寄我会,经我会研究批准后,由我会给获准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办理入会手续并发放会员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