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强化监管,严格准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各地区将严格安全评价机构资质准入条件,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作为专项治理的一项主要内容,对资质证书到期换证和新申办的安全评价机构,按照规定程序和条件组织专家进行严格审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依法撤销了1家、注销了9家甲级资质安全评价机构(见附件1)。广东省安全监管局针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依法撤销1家乙级资质安全评价机构的评价资质,对1家乙级资质评价机构给予警告,对1家乙级资质机构两名责任人进行全省通报批评。吉林省煤矿安监局在专项治理中发现2家甲级资质安全评价机构存在评价报告与实际不符的问题,对这两家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江苏省安全监管局通过专项治理与整顿、整合,共注销乙级资质安全评价机构26家。四川省安全监管局、四川煤矿安监局严把安全评价机构资质准入关,严格条件、严格程序、严格审查,对19家安全评价机构进行专项检查,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5份,立案2起,对2家评价机构进行警告,对3家评价机构处罚3.5万元,注销乙级资质评价机构12家(见附件2)。
(三)创新机制,完善制度,着重构建安全评价机构监管长效机制。山西省安全监管局组织研发了《山西省安全评价过程控制监管系统》,涵盖从业人员管理、装备管理、评价过程管理等内容,对评价项目从风险分析到出具评价报告整个过程进行监督。山东省安全监管局制定了《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标准》,将安全评价过程控制划分为4个大项、8个环节,实施精细化管理,通过地方标准提升过程控制管理水平。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监管局将安全评价机构资质审批纳入自治区政务中心审批大厅,所有许可申请由大厅窗口统一受理,业务处室审查后出具审查报告、提出审查意见,经省局行政许可委员会审定同意后,统一发证,严把“资料合法性、现场符合性、条件完备性”关口,做到程序合法、时限合规。陕西省安全监管局建立了安全评价报告质量控制指标体系,确立预评价报告一级控制指标3项、二级控制指标7项、主要观测点53项,验收评价报告一级控制指标3项、二级控制指标13项、主要观测点93项。山西煤矿安监局组织安全评价机构和从业人员开展专项治理问卷答题活动,完成答卷331份,印发了《关于对煤矿安全评价机构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立行政处罚移送制度,强化各部门之间的联系,对安全专篇审查、安全设施验收、安全生产许可工作中发现涉及安全评价报告质量的问题进行通报;制定了《山西省煤矿安全评价收费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煤矿安全评价机构诚信体系建设的通知》,建立事故约谈制度,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海南省安全监管局将专项治理与事故查处结合起来,在开展事故调查时,将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评价报告作为检查的一项重点工作,组织专家对照评价报告到现场进行核查,查找评价报告的缺项、漏项及常见问题,促使安全评价机构进一步提高评价报告质量。
三、专项治理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依法行政和廉洁从政意识得到进一步加强。通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强了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对安全评价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使其深刻认识到开展专项治理是促进安全评价机构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提高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依法行政和廉洁从政意识,促进了惩防腐败体系建设。
(二)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强化自身素质,提高监管能力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通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各地区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充分认识到只有不断加强自身业务学习、不断创新安全监管监察手段和方法,才能更好地指导和监管安全评价工作,才能更有力地促进各地区建立和完善安全评价机构监管制度,强化事故预防,落实责任追究,正确引导安全评价机构发挥技术支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