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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开展全国休闲农业创意精品推介活动的通知

农业部关于开展全国休闲农业创意精品推介活动的通知
(农企发〔201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休闲农业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近年来,各地在发展休闲农业过程中注重产品创意,不断丰富休闲农业内涵,形成了一批充满艺术创造力、想象力和感染力,在群众中“叫得响、传得开、留得住”的创意精品(如麦秸画、草编、竹刻、葫芦雕刻、盆景、插花、特型瓜果、特型食品、手工艺品、蔬菜花篮、特色广告语等),成为休闲农业持续发展的活力源泉和满足城乡居民精神、文化与艺术享受的重要载体。为进一步激发各地开展休闲农业创意的积极性,提升休闲农业的文化软实力和持续吸引力,推进休闲农业创意产业大发展,更好地满足城乡居民休闲消费和文化生活新期待,我部拟以“创意提升农业休闲改变生活”为主题,于2012年组织开展全国休闲农业创意精品推介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通过开展全国休闲农业创意精品推介活动,在全国择优筛选推介一批休闲农业创意精品,进一步激发各地开展休闲农业创意的积极性,为拓展农业功能,延长农业产业链,带动农民就业增收,促进休闲农业创意精品不断涌现营造良好氛围。

  二、活动内容

  全国休闲农业创意精品推介活动围绕“展示成果、研讨理论、推进产业”的总体目标,组织开展全国休闲农业创意精品大赛,研讨交流休闲农业创意理论,促进休闲农业创意精品产业发展。

  (一)全国休闲农业创意精品大赛。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从本区域内遴选产品创意、包装创意、文化创意、园区创意、设计创意等参赛精品,以省为代表队参加相应片区的分赛。各分赛区优秀作品进入全国总决赛,并在“南京农业嘉年华”期间设立休闲农业创意精品专馆展示。

  (二)全国休闲农业创意理论研讨。邀请国内外知名学者、管理人员、设计专家、文化名人以及大学生村官,从休闲农业创意的地位作用、发展理念、典型经验、经典案例、规划蓝本、创意技术等方面征集论文,同时在总决赛阶段举行全国休闲农业创意理论研讨会。

  (三)休闲农业创意精品对接活动。组织工商资本与休闲农业经营主体和创意人员进行投资贸易对接,实现创意产品、创意理念、创意文化等精品的产业化,促进休闲农业创意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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