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制笔工业
重点发展环保低碳的圆珠笔、铅笔等产品。研制具有特种功能的新颖记号笔及与笔配套的中性墨水、水性墨水、中油墨水以及记号笔墨水。依托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制笔行业关键材料及制备技术研发与产业化”项目,逐步实现墨水、笔头国产化。
7.礼仪休闲用品工业
重点发展具有文化内涵的商务广告宣传礼品、节日庆典纪念品等礼品。积极培育和引导节庆用品、宠物用品、休闲运动车等产业国内市场。加大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在户外装备、休闲帐篷、流行饰品、画相框中的应用,提高产品附加值。
8.文房四宝工业
做好传统技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合理开发和利用文房四宝生产所需要的动植物、矿物资源,做好文房四宝艺术大师、能工巧匠等稀有人才的保护。稳定产品质量,加大宣传力度,促进传统文化艺术与现代化和国际化相结合。
9.少数民族用品工业
重点发展具有少数民族风格的特殊生产生活用品,如山区用微型碾米机、粉碎机、剪毛机和清真食品、穆斯林图案各种茶具、瓷碗、民族花丝工艺摆件等,保障少数民族特需用品供给。加强少数民族传统产业的保护,开发具有不同民族地域特色、充分体现民族内涵的系列产品。推进行业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工作。
(四)轻工机械装备领域
1.轻工机械工业
加大制浆造纸机械、食品机械、塑料机械、日化机械、皮革机械和洗涤机械等重点行业研发投入力度,集中攻克一批产业发展急需的关键共性技术,加快提升轻工机械制造水平和产品的数控化、智能化水平。提高轻工机械行业“两化”融合发展水平,大力普及计算机辅助设计、仿真与虚拟设计等先进现代设计技术,积极推广产品全寿命周期和人机工程设计等先进设计技术的应用。坚持将发展整机与提高零配件制造水平、增强系统集成能力相结合,重点开展轻工机械产品的可靠性设计和试验技术研究,延长使用寿命,降低维修费用,提升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支持高精度、数字化检测技术与设备的研发与产业化。重点培育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大型轻工机械企业集团,鼓励骨干企业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引导轻工机械制造企业与用户联合开展技术研究和产品开发。
2.缝制机械工业
重点发展电脑型多功能家用缝纫机、家用绣花一体机和自动缝制单元(自动贴袋、门襟、开袋等)等中高端智能性工业用缝纫机产品,大幅提高机电一体化产品比例。重点突破电脑直驱控制技术等一批重大、关键共性技术,发展智能缝制机械,平缝机、包缝机、绷缝机等大宗缝机产品质量达到或接近国际同类产品水平,提升高水平开袋机、锁眼机、上袖机等特种缝制设备开发和产业化水平。
3.衡器工业
加大数字式智能称重传感器、多功能安全检测轨道衡、高性能称重控制仪表、自动化称重计量系统等新兴产品的研发及制造能力,研究开发大宗散状物料动态称重计量、不断轨道称重等称重测量技术,形成一批具有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
五、政策措施
(一)继续落实扩大消费需求的政策措施继续发挥轻工业在繁荣市场、满足居民消费需求方面的作用,落实扩大消费需求的总体要求,提高有效供给水平。不断完善鼓励消费的政策措施,逐步调整不利于消费增长的有关政策,改善消费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积极促进城乡居民消费结构升级。落实国家节能、环保、安全等方面的相关政策,引导节能型家电、健康家具、高效照明产品、绿色无汞电池等产品的消费。支持企业加强面向农村市场的售后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开拓农村市场。积极培育新的消费热点,研究促进文体、休闲产品等新兴消费的政策措施。
(二)加强产业政策引导充分发挥产业政策的引导作用,进一步落实家电行业转型升级、制革行业结构调整、家电自主品牌建设等指导意见和《农用薄膜行业准入条件》、《日用玻璃行业准入条件》、《浓缩果蔬汁(浆)加工行业准入条件》。研究制定《铅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制革行业准入条件》等,提高存在重金属污染隐患或污染、耗能行业的准入门槛,减少能源资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推进行业循环经济发展。研究制定钟表、太阳能热水器等行业发展指导意见。研究制定提升轻工业产业集群发展水平的相关政策,建立健全面向中小企业的公共服务体系,通过积极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引导行业集聚发展和区域间协调发展,促进产业有序转移和有效承接,推动产业布局优化。充分利用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税收、财政、金融支持政策,推动企业兼并重组,培育一批大型企业。修订相关政策法规,建立公平的市场秩序和良好的发展环境,指导产业健康发展。严格执行《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和《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 年本)》, 鼓励发展产污强度低、能耗低、清洁生产水平先进的工艺技术。用好淘汰落后中央财政奖励资金,有条件的地方要加大配套资金投入力度,引导企业淘汰落后产能,遏制低水平重复建设。
(三)支持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
通过现有资金渠道,支持重点行业关键材料、核心技术和高端装备的研发,提高装备制造水平。充分利用加快技术创新相关政策,引导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力度,鼓励企业加大对新兴领域核心技术的研发,实施技术创新与产业化工程。鼓励行业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支持具有知识产权、技术示范和推广效应显著、市场发展前景良好的技术成果产业化。鼓励装备企业和用户联合开发重大技术装备。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和新兴产业规模化发展,鼓励企业加大对装备更新、质量提升、品种优化、节能减排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技术改造力度,推动“两化”深度融合。发挥清洁生产专项资金的作用,支持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应用示范和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