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救助打捞局关于做好2011年国庆节期间救捞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打捞局、救助局、救助飞行队:
2011年国庆节即将来临,为认真贯彻落实部《关于做好2011年“十一”黄金周道路水路运输工作的通知》(交运发明电〔2011〕0926号)精神,确保救捞系统安全形势稳定,现就进一步做好节日期间安全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节日期间各项安全工作
当前正值季节转换,海上天气变化多端,救捞系统应急救助和抢险打捞任务十分繁重,海上生产经营活动也比较活跃,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一重点时段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节日期间的各项安全工作,全力做好防范措施,确保重要时段救捞安全形势的稳定。
二、认真开展安全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节前,各单位要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要求和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安全自查和整治工作,全面排查各类隐患,重点要抓好作业现场的排查和一线人员“三违”现象的治理,对查出的隐患要及时、认真地整改,各单位安全监管部门要密切跟踪整改工作的落实情况,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有关整改落实情况要作为节后安全工作总结的一项重要内容及时上报。节前,部局将组织有关人员前往各海区进行安全督察和抽查。
三、突出重点、加强防范,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节日期间,各救助局要按照动态待命制度,提前部署,保持设备和人员时刻处于良好的适救状态,切实加强待命值班工作,严格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同时,要主动关心一线职工,及时了解一线人员的思想动态,努力营造良好的安全工作氛围。工作中,要尽力防范人为失误,切实发挥一线船员和应急队员的主观能动性,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科学救助。
各打捞局要加强对施工作业场所的安全监管。水上施工作业船舶、拖航船舶、从事海洋石油平台服务的船舶以及陆域生产单位,要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坚决杜绝“三违”现象和疲劳作业,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要认真督促各航行船舶中加强了望,按章避让,确保航行安全;陆域生产单位要加强检查,完善应急预案,搞好应急演练,确保生产作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