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撤销兰州兰新通信设备集团有限公司等9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站资格的通知
(博管办[201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福建省公务员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劳动保障局,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
为加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建设,根据《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评估办法》(人社部发[2008]115号)的要求,2011年,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组织开展了对2009年新设站评估工作中受到警告并限期整改的2个流动站、24个工作站和列入预警名单的2个流动站、62个工作站的检查验收工作。
经对整改单位的检查验收,有4个流动站(含受到警告的2个和列入预警名单的2个)和77个工作站(含受到警告的18个和列个预警名单的59个)符合整改要求,验收合格。有9个工作站(含受到警告的6个和列个预警名单的3个)验收不合格,即日起,撤销兰州兰新通信设备集团有限公司等9个工作站(名单见附件)设站资格。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军队系统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要加大对本地区、本部门博士后设站单位的指导和监督,积极搭建博士后工作服务平台,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创新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撤销设站资格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名单
二O一二年一月四日
附件:撤销设站资格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名单
序号 | 工作站名称 | 省市名称 |
1 | 兰州兰新通信设备集团有限公司 | 甘肃省 |
2 | 兰州联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甘肃省 |
3 | 北海集琦方舟基因药业有限公司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4 | 河北长芦沧州盐业集团公司 | 河北省 |
5 | 露露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河北省 |
6 | 西南生物工程产业化中试基地有限公司 | 重庆市 |
7 | 哈尔滨工业大学软件工程有限公司 | 黑龙江省 |
8 | 黑龙江瑞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黑龙江省 |
9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