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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关于开展2008―2009年度全国商业服务业优秀企业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二)举办高峰论坛。邀请政府有关部门领导就商业服务业的行业形势、政府对行业的主导思想等内容进行分析;邀请有关行业专家学者、优秀企业家以及获奖单位和个人进行精彩演讲,以交流先进的典型经验。
  (三)主流媒体宣传。届时国内30多家媒体,包括网站和电视等媒介将对本次活动评选出的优秀企业、先进个人和“十佳”的典型事迹进行广告宣传,传播企业形象,提升品牌价值。
  (四)出版并赠送《中国商业群英风采录》。对优秀企业和先进个人的典型案例和事迹进行详细解读,推广企业现代化管理的新思维、新理念,树立企业和个人品牌形象,以扩大宣传范围。
  七、实施要求
  各地商业联合会(行业协会)和财贸(轻纺)工会应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组织宣传动员工作。一是对所申报的优秀企业和先进个人进行认真审核,并广泛听取消费者和职工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二是认真组织企业做好申报工作,提供相应的申报材料(①不少于2000字事迹材料;②推荐表[附件3、4];③申报优秀企业提供4张8寸企业形象照片;申报先进个人请提供3张个人形象工作照片(反转片)及1张2寸标准照片),并分别签署申报意见,于2010年1月00日前报评选表彰活动办公室(所有材料同时报送电子版)。

  附件:
  1.2008-2009年度全国商业服务业优秀企业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2.2008-2009年度全国商业服务业优秀企业推荐表
  3.全国商业服务业2008-2009年度先进个人推荐表
  4.各地推荐2008-2009年度全国商业服务业优秀企业名单
  5.各地推荐2008-2009年度全国商业服务业优秀经营者名单
  6.各地推荐2008-2009年度全国商业服务业优秀营业员(含服务员、信息员)名单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五日

  附件1:
全国商业服务业2008-2009年度优秀企业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一、全国商业服务业优秀企业评选条件
  (一)企业经营活动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在近三年的国家和地区环保、节能、安全、质量、顾客满意等监督抽查中无不合格现象;
  (二)连续经营三年以上,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企业销售、利润、人均创效等经济指标在本地区同行业中名列前茅;
  (三)注重企业文化和诚信体系建设,并在诚信经营、维护市场秩序、扩大内需、丰富人民物质生活等方面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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