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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关于开展2008―2009年度全国商业服务业优秀企业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关于开展2008-2009年度全国商业服务业优秀企业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中商会行[2009]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商业联合会(行业协会),财贸轻纺烟草工会,各有关单位:
  自2002年开展全国商业服务业优秀企业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以来,得到了全国各地企业的积极支持与参与,在流通领域产生了巨大影响,并形成品牌效应。
  近年来,广大商业企业干部职工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按照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社会和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总体要求,不断深化改革,促进商业新发展。特别是在2008年服务奥运、2009年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实现“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过程中,广大商业服务业干部职工拼搏创新,努力扩大国内消费市场,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推进和谐企业建设,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全面展示了商业服务业的风采,涌现出了一批为推动商业服务业发展创新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企业和爱岗敬业的优秀员工。
  为鼓励先进,发挥先进单位和个人的示范带动作用,激发全国商业服务业广大干部职工的荣誉感、责任感,中国商业联合会与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拟共同开展“2008-2009年度全国商业服务业优秀企业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下称“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评选表彰活动旨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扩内需,构和谐,鼓励一线员工,树立受广大消费者欢迎的企业形象。
  二、表彰内容
  (一)表彰2008-2009年度全国商业服务业的优秀企业,同时在优秀企业中再评选出“十佳企业”;
  (二)表彰“2008-2009年度全国商业服务业先进个人。同时在先进个人中再评选出“十佳经营者”和“十佳营业员”(含服务员、信息员)各10名。被评选出的“十佳营业员”将授予全国商业服务业技术能手称号。
  三、组织领导
  本次活动将由主办单位邀请有关部委及有关社会组织成立“全国商业服务业优秀企业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组织委员会”(简称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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