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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市场建设司关于做好2012年汽车行业评价指标统计工作的通知


  填报单位(盖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注: 统计范围为经营面积3000平方米(含)以上的二手车交易市场。
  资产总额:指二手车交易市场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负债总额:指二手车交易市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
  经营面积: 指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场地总面积。
  驻场企业数:在二手车交易市场内从事经销、经纪、评估等经营的企业数量。
  交易量:指二手车成交数量。
  交易额:指二手车成交金额。
  营业收入:二手车交易市场在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中所产生的收入。
  营业利润:指二手车交易市场主营业务利润与其他业务利润之和。由二手车交易市场营业收入减去营业成本和营业税金及附加得来。
  纳税额:主要指二手车交易市场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和所得税。
  从业人员:指从事二手车交易市场管理服务,以及驻场从事经销、经纪、评估等业务,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的劳动报酬的全部人员。

  附件3: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统计表

  省(自治区、市): 单位:万元、平米、辆、个、年
序号市区企业名称统计年份规模效益贡献度
资产
  总额
负债
  总额
场地
  面积
回收
  网点数
回收量销售额合计其中拆解后二手件销售额营业
  收入
营业
  利润
纳税额从业
  人员
总计轿车客车载货车专用
  作业车
三轮汽车 低速货车摩托车
合计(共  家)2010                 
2011                 
1  2010                 
2011                 
2  2010                 
2011                 
3  2010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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