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十堰至天水高速公路甘肃段礼县连接线涉及大堡子山遗址及墓群选线方案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2〕30号)
甘肃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呈报十堰至天水高速公路甘肃段礼县连接线穿越大堡子山遗址及墓群文物保护方案的报告》(甘文局发[2011]175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关于十堰至天水高速公路甘肃段礼县连接线涉及大堡子山遗址及墓群选线方案的意见,即采用高架桥方式通过。
二、该方案应作以下修改和完善:
(一)应制定公路穿越区域的文物保护措施。
(二)应采取有效措施尽量减小河谷中高架桥对遗址景观的影响。
三、请你局组织专业考古研究单位在大堡子山遗址内十堰至天水高速公路甘肃段礼县连接线工程拟建区域开展考古工作,所需经费由建设单位承担。如有重要考古发现,请组织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和保护方案,并报我局批准后实施。请你局加强管理,确保考古工作质量和工地安全。
四、待考古工作结束后,请你局指导方案设计单位根据考古结果和文物保护的需要,调整高架桥的桩位设置,进一步完善公路选线方案,并由你局核准后实施。施工中应加强监管,确保文物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