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高度重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参建单位要以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为依据,以深基坑开挖、地下工程施工、高空作业、设备吊装、施工用电及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等为重点,全面排查,深入治理可能引发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的各种隐患,保障生产安全。对于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明确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加强整改督办检查,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五、切实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
各参建单位要进一步健全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措施,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动态管理,使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要根据工程建设进展实际情况,及时全面分析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关键环节、重点部位,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有效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各项目法人应每半年将重大危险源动态管理情况汇总报送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建设管理司一次(6月30日前、12月30日前)。
六、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各参建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突出重点,有的放矢,确保取得实效。要以“防坍塌、防冰冻、防触电、防中毒、防淹溺、防坠落、防透水、防机械伤害”等为重点,深入开展各类专项治理活动,严防事故发生。各参建单位要将专项整治与本单位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既要做好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又要集中精力抓好专项整治,不以日常工作代替专项整治。要在落实责任,难点攻坚上下功夫,把深化专项整治工作做深、做细,务求实效。
七、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
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努力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各参建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各施工环节、各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标准,确保工程施工活动符合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技术规范要求。要注重收集、整理、总结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管理的好办法、好经验,努力推广规范化施工。
八、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各参建单位要根据《
南水北调工程建设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所明确的职责进一步完善相关预案,明确各类突发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处置程序。要根据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类型及其应急救援工作的特点,分门别类制定应急预案。存在多个重特大危险源的,要针对每个重特大危险源,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现场应急预案。对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施工环节和作业岗位,要落实应急措施。要通过加强安全生产预案体系建设,构建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要加强救援能力和应急队伍建设,开展预案演练,切实提高应急管理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