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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事局关于印发《船舶安装船载自动识别系统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船舶监督处
  电话:010-65292588; 传真:010-65292875
  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

  二〇一二年一月三十一日

  附表:船舶安装船载自动识别系统补助分配表

水域范围

所属海事管理机构

分配数量

长江水系、京杭运河与淮河水系、长江三角洲高等级航道网、澜沧江-湄公河

上海海事局

120

江苏海事局

220

浙江海事局

100

长江海事局

900

上海市地方海事局

20

江苏省地方海事局

450

浙江省地方海事局

50

安徽省地方海事局

10

山东省地方海事局

90

湖南省地方海事局

650

湖北省地方海事局

120

江西省地方海事局

120

四川省地方海事局

300

重庆市地方海事局

200

云南省地方海事局

170

珠江水系、黑龙江和松花江水系

广东海事局

400

广西海事局

400

黑龙江海事局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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