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坚持依法治理,着力打击非法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建设秩序。
要加快修订《
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宣传,增强企业和社会公众安全生产法律意识。要针对无照无证和证照不全进行生产、已关闭小矿小厂死灰复燃、拒不执行停产整顿指令等典型违法行为,继续集中开展“打非”专项行动。一是要搞好日常执法、重点执法和跟踪执法,健全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在坚持和完善区域内、行业内联合执法机制的同时,针对危险化学品运输、长途客运安全监管等难点,探索建立跨地区、跨行业的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对地方政府特别是县乡“打非”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依法处罚和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措施。二是要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肃认真做好事故调查工作,主动公开事故调查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认真执行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和非法违法、瞒报谎报事故查处跟踪督办制度,严肃安全生产党纪国法。三是要加强社会监督,鼓励媒体和群众举报非法违法问题,抓紧建立非法违法企业、重特大事故企业在媒体公示的黑名单制度,逐步建立全国安全生产信息联网查询系统。
(四)加强监督检查,做好节后复产和“两会”期间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一季度节假日相对集中,全国“两会”也将召开,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一是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和单位的实际,进一步转变作风,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精心组织、严密实施,扎实做好全国“两会”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确保为全国“两会”召开创造和谐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二是要突出重点、严密防范,集中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紧紧盯住煤矿、道路交通、烟花爆竹、化工等重点行业以及车站、机场、公园、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加强监督检查,必要时要派出专人现场盯守,务必把防范措施落到实处。三是要认真做好企业停产、复产安全生产工作,针对高危行业领域特别是各类矿山企业的特点,提出复产复工安全生产要求,督促落实安全措施,及时纠正复产复工企业存在的忽视安全、放松管理、盲目复产复工等行为,严把节后复产复工验收关,严防企业在复产复工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四是要完善预案,加强重点时段值班值守,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通过扎实细致的工作,确保新的一年工作实现良好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