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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关于印发《2012年文化市场司工作要点》的函

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关于印发《2012年文化市场司工作要点》的函
(市函〔201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局,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西藏自治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

  根据文化部下发的《2012年文化工作要点》,结合文化市场工作实际,拟定了《2012年文化市场司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一月三十日

  文化市场司2012年工作要点

  2012年,文化市场司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健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完善文化市场管理制度、提升文化市场监管能力为重点,努力实现从注重事前静态审批向注重事中和事后动态监管转变,从注重市场主体、产品和服务准入向注重市场交易机制和规范建设转变,从注重刚性管制方式向寓监管于服务的刚柔相济方式转变,从主要依靠人工巡查向人工巡查与技术监管相结合转变,切实做好文化市场管理各项工作,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

  一、健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

  (一)召开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总结大会,认真总结综合执法改革经验。

  (二)贯彻落实《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

  (三)陆续发布综合执法标准规范,推动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

  (四)召开第二次全国省级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座谈会。

  (五)组织省级综合执法机构负责人培训班,分批分类组织综合执法师资培训,编撰综合执法培训教材。

  (六)定期发布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要点、综合执法工作通报和网吧监管平台监管通报,加强对综合执法工作的督导检查。

  (七)开展党的十八大专项保障行动,为党的十八大顺利召开创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组织开展优秀动漫产品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规范动漫市场经营秩序。

  二、实施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系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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