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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补充推荐热带作物种质资源保护专家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补充推荐热带作物种质资源保护专家的通知
(农办垦[2012]6号)


广东、海南、云南、广西、福建、四川、贵州、湖南省(区)农业厅(委),广东、海南、云南省农垦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农垦局,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

  为加强热带作物种质资源保护与管理工作,进一步发挥专家在制度研究、项目决策、专业咨询和技术指导中的作用,我部决定对热带作物种质资源专家队伍进行调整补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单位范围

  各热区(省)市、区级以上科研教学单位。

  二、推荐专家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热带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诚实守信、作风正派,处事公正。

  (二)从事科研教学工作,有8年以上种质资源保护工作经历。

  (三)具有农学等相关专业副高以上职称,熟悉种质资源保护的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

  (四)年龄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三、推荐程序

  各省级热作主管部门根据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积极组织本省及所辖市、区有关单位做好推荐工作。符合条件者,可由本人提出申请或单位推荐后,填写《农业部热带作物种质资源保护专家推荐表》(见附件2),报省级热作主管部门初审筛选,排序汇总,填写农业部热带作物种质资源保护专家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并加盖公章后,于2012年2月14日前报送我部农垦局热作处(电子文档请一并报送)。

  联系人:熊惠波邮箱:nkjrzch@agri.gov.cn

  联系电话:010-59192628传真:010-59192659

  附件:1.热带作物种质资源保护专家推荐名额分配表

  2.农业部热带作物种质资源保护专家推荐表

  3.农业部热带作物种质资源保护专家推荐汇总表

  二○一二年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1:热带作物种质资源保护专家推荐名额分配表

单 位

名 额

广东省南亚办

5

海南省南亚办

5

云南省南亚办

5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亚办

5

福建省南亚办

5

四川省南亚办

3

贵州省南亚办

2

湖南省南亚办

1

广东省农垦总局

2

海南省农垦总局

2

云南省农垦总局

2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垦局

2

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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