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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台湾摄制组拍摄涉及有关文物的复函(2012)
国家文物局关于台湾摄制组拍摄涉及有关文物的复函
(拍摄许可〔2012〕4号)
上海菩观广告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台湾摄制组拍摄广告片涉及文物的函收悉。经研究,我局同意该摄制组于2012年5月拍摄甘肃万里长城--嘉峪关有关外景镜头。具体拍摄内容及拍摄方式等事宜请与当地文物部门协商确定。在拍摄过程中,请该摄制组严格服从文物管理人员安排,务必确保文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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