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中医类别医师定期考核内容》的通知
(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11〕5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根据
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卫医发〔2007〕66号)、《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卫办医管发〔2010〕208号)文件精神,为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指导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进一步做好中医类别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制定了《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中医类别医师定期考核内容》,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中医类别医师定期考核表(中医药特色部分)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中医类别医师定期考核内容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
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卫医发〔2007〕66号)、《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卫办医管发〔2010〕208号)文件精神,做好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下同)中医类别医师定期考核工作,规范考核内容,以促进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的发挥,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就中医医院中医类别医师定期考核内容明确如下:
中医医院中医类别医师定期考核内容重点体现中医药特色,包括业务水平测评、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评定。
一、业务水平测评
完成《
中医药继续教育规定》要求的学分方可进行以下内容的测评。
(一)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