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召开2012年全国中医医政工作会议的通知
(国中医药医政综合便函〔2012〕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2012年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中医医政工作,经研究,定于2012年2月上旬在福建省厦门市召开2012年全国中医医政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贯彻落实2012年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11年中医医政工作,交流经验,明确思路,研究部署2012年中医医政工作。
二、会议时间
2012年2月8日至9日,会期1天半,2月7日全天报到。
三、会议地点
厦门华侨大酒店(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新华路70-74号,0592-26608882025699)
四、参会人员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中医药管理局主管局长、医政处处长和卫生厅局中医处处长,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医处处长。邀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主管厅局长、副厅级中医药管理局局长参加会议。
(二)中国中医科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主管院(校)长、医管处处长。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国中医药科技开发交流中心、北京中医协会、中医医院医疗质量监测中心、上海市中医药社区卫生服务研究中心有关负责同志。
五、其他事宜
(一)请将会议回执(见附件)于2012年2月1日前分别传真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和厦门市卫生局,会议将根据回执安排接站。
(二)参会人员交通费自理,食宿费由会议承担。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王瑾吕云霞
电话:010-59957686传真:010-59957694
福建省卫生厅中医药管理处占璐
电话:0591-8727453713959114795
厦门市卫生局陈学勤
电话:0592-205761218959213881
传真:0592-2051535
附件:2012年全国中医医政工作会议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