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事局关于举办船员教育和培训/船员管理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员知识更新培训班的通知
(海便函〔2011〕896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船员教育和培训/船员管理质量管理体系审核质量,根据年度工作安排,我局决定在上海举办一期船员教育和培训/船员管理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员知识更新培训班。为做好此次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2011年12月14日至16日,12月13日报到。
二、培训内容
(一)我国履行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工作情况通报;
(二)新修订的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体系相关规定;
(三)新修订的船员管理质量管理体系相关规定;
(四)质量管理体系审核相关新规定。
三、参加更新培训学员条件
现持有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体系或(和)船员考试、评估和发证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员证书者。
四、名额分配
各直属海事局不超过3人,其他航海教育或船员培训机构1人。
五、培训人员报名
请各有关单位安排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培训,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体系及船员管理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员证书再有效申请表》(见附件1),并于2011年12月9日前将申请表发电子邮件至13818199085@126.com。逾期报名或其他满足更新条件未报名者,明年再择期安排参加培训。
六、培训准备
请下列人员于2011年12月11日报到:周岳明(上海海事局)、任向宇(天津海事局)、饶滚金(辽宁海事局)、李蕙兰(广东海事局)、叶跃前(集美大学)、黄明(武汉理工大学)、孟祥武(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上述人员不占用各单位更新名额。
七、培训费:每人1000元(含资料费)。
八、其他
本次培训班由上海海事局主办,中波国际海运研发中心协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