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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事局关于印发海事巡航救助一体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21.推进电子巡航。有条件的地区,加强VTS、AIS、CCTV等先进科技手段与现场执法船艇、飞行器之间的协调联动,实施电子巡航,提高巡航监管现代化和应急救助快速化水平。
  (九)加强宣传工作,全面营造巡航救助一体化建设氛围
  22.广泛宣传巡航救助工作。把新闻宣传工作贯穿于巡航救助一体化建设和实施的全过程,及时挖掘新闻亮点,加强新闻宣传策划,主动做好新闻发布,向社会广泛宣传巡航救助工作的重要性和工作成效,以扩大海事影响,提高海事形象,取得地方政府、社会各界对巡航救助工作的理解支持,让水上搜救电话“12395”深入人心。
  23.广泛宣传巡航救助知识。向水上从业人员广泛宣传水上救助工作的严肃性和艰巨性,告知其不得谎报险情,误报警后及时予以取消方法和应采取的有效手段,发生险情时应积极开展自救、互救,并在接受救助时应主动配合的相关要求。
  24.注重宣传效率和效果。重视新闻线索的采集和传递效率,对于重大事件、重要活动和重点工作中的信息,运用有效通信手段,在第一时间传递出去。明确专人负责巡航救助信息的采集和发布工作,并加强对相关人员摄像、摄影、写作和宣传等专业技能的培训。要做好巡航救助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培育和典型案例的宣传工作,大力倡导“生命至上、服务社会”理念,不断激发海事人员的荣誉感、使命感和敬业奉献精神,为巡航救助一体化建设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保障水上交通安全,减少人命财产损失,是海事科学发展的重要体现,是海事构建和谐社会、强化公共服务、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大举措。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海事巡航救助一体化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海上监管和救助资源的优势,加大投入力度,加强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海事巡航监管效能和水上救助水平。
  (二)精心组织,加强领导
  各单位要建立组织机构,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巡航救助一体化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由职能部门牵头具体推进。要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查督办,切实保障巡航救助一体化建设的有序推进。
  (三)统筹规划,通力协作
  要结合辖区实际,以需求为导向,科学规划,统筹规划,在职责和能力范围内科学制定《巡航救助一体化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职责分工,并将所需经费要入本单位预算。要加强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和应急联动机制,确保巡航救助一体工作的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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