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受助学生条件
受助残疾高中在校生和大学新生应为: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法律和社会公德;
(二)遵守校纪校规,尊敬师长,努力学习;
(三)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四)本人家庭经济困难,享受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优先。
四、受助学生确认办法
(一)中国残联向省级残联下达拟资助残疾高中在校生、大学新生数量和资助金额,省级残联向特教学校下达拟资助残疾高中在校生数量和资助金额,中国残联商交通银行后确定。
(二)残疾高中在校生由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受助残疾学生申请登记表”(见表1)。学校按照地方残联分配名额,审批并初定受助学生名单,在学校显著位置公示7日后,填写“受助残疾学生花名册”(见表2),逐级报至省级残联存档。
(三)残疾大学新生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残联提出申请,填写“受助残疾学生申请登记表”(见表1)。县(市、区)残联按照上级残联分配名额,审核并初定受助学生名单,在县(市、区)残联办公场所显著位置公示7日后,填写“受助残疾学生花名册”(见表2),逐级报至省级残联审批、存档。
五、助学金拨付与管理
(一)资金拨付。
1.2012年9月20日前,省级残联将本地区残疾高中在校生总数和大学新生总数及花名册报中国残联。
2.2012年10月20日前,中国残联审核各地残疾高中在校生和大学新生有关情况后,确定资金分省额度,并将资金拨付省级残联。
3.省级残联将残疾高中在校生助学金及时足额拨付特殊教育学校,由学校及时足额汇入受助学生在交通银行的个人账户(学校所在地无交通银行营业机构的除外,下同);将残疾人大学新生助学金及时足额汇入受助学生在交通银行的个人账户。
(二)资金管理。
受助地区残联、特教学校要指派专人管理,单列科目,核算支出。
六、宣传工作
(一)项目地区各级残联和项目学校要高度重视“通向明天--交通银行残疾青少年助学计划”宣传,通过广播、电视、平面和网络等多种媒体途径,加大优秀受助残疾学生、优秀特教教师事迹宣传力度,扩大“通向明天--交通银行残疾青少年助学计划”对推进特殊教育和社会慈善事业发展的积极影响,带动社会各界持续关注、支持残疾人事业。
(二)中国残联网站已建立“通向明天--交通银行残疾青少年助学计划”专栏http://www.cdpf.org.cn/2007special/boc/index.htm,用于发布全国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已建有网站的项目地区省级残联、基层残联和学校也要设立“通向明天--交通银行残疾青少年助学计划”专栏,用于发布本地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并及时、准确向中国残联教育就业部提供文字、影像、图片材料(电子版),指定邮箱为jtyh_zx@cdpf.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