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第四期“通向明天--交通银行残疾青少年助学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残联〔201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
为贯彻落实《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和《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加快发展残疾人教育,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帮助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完成学业,根据“通向明天--交通银行残疾青少年助学计划”捐赠协议,我们研究制定了《第四期“通向明天--交通银行残疾青少年助学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经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意,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交通银行地方分行和特殊教育学校等单位,密切联系,加强协作,加大宣传力度,严格项目经费管理,认真组织实施,提高实效。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二○一二年一月四日
第四期“通向明天--交通银行残疾青少年助学计划”实施方案
为促进残疾人教育事业发展,加大扶残助学力度,帮助贫困残疾学生完成学业,支持特教师资队伍建设,经中国残联和交通银行共同研究,制定了《第四期“通向明天-交通银行残疾青少年助学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资金总额和执行期限
第四期资金共770万元人民币,执行时间为2012年。
二、资金使用范围与资助标准
(一)500万元用于继续资助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含农垦总局)、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四川、重庆、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残疾人高中(含普通教育、职业教育,下同)在校生和大学(含中央电大残疾人教育学院,下同)新生完成学业,主要用于补助学生在校学习、生活费用。资助标准为高中生每人1000元,大学新生每人2000元,地方不得自行变更。
(二)150万元补贴特教师资培训。以补贴省级以上培训为主,补贴经费用于培训期间发生的住宿、会场(含设备使用)、培训资料支出,其它经费由主办单位承担,具体方案另行发文。
(三)100万元用于“交通银行特教园丁奖”活动,全国表彰200名优秀特教教师,每人奖金5000元,具体方案另行发文。
(四)20万元用于开展“交通银行残疾学生励志奖学金”活动,表彰自强不息,事迹突出、感人的优秀残疾大中专学生,拟每人奖励1万元,具体方案另行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