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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监会办公厅、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江苏省开展电力直接交易试点的通知


  3、电力用户和发电企业达成直接交易意向情况

序号

买方(电力用户)

卖方(发电企业)

交易电量

(亿千瓦时)

1

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国华太仓发电有限公司(#7-8)

1.10

2

常州天合光能有限公司

国电常州发电有限公司(#1-2)

3.00

3

扬州大洋造船有限公司

江苏国信扬州发电有限责任

公司(#3-4)

1.50

4

无锡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

江阴利港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5-6)

1.00

5

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

江阴利港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5-6)

1.57

6

无锡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

华润电力(常熟)有限公司

(#1-3)

3.15

7

南京高速齿轮制造有限公司

江苏南热发电有限公司(#1)

0.80

8

东风悦达起亚汽车有限公司

沙洲电力有限公司(#1-2)

0.80

9

中复神鹰碳纤维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阚山发电有限公司(#1-2)

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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