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加快推进主产区薄弱环节机械化。举办全国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培训班,重点加快双季稻产区的机插秧技术推广。积极组织玉米跨区机收作业,重点提高华北、东北地区玉米收获机械化水平。完善油菜生产机械化技术模式,重点加快长江中下游地区油菜机播、机收技术示范推广步伐。协调推进林果业、畜牧业、渔业和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
7.组织开展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创建活动。认真抓好水稻、玉米、油菜、马铃薯、花生等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示范项目建设,分区域组织专家开展技术指导、决策咨询、检查验收等工作。研究建立农机化作业水平考评机制,部署开展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创建活动。
8.组织农机投入农业抗灾救灾。密切关注异常天气和农业灾情,及时指导地方农机部门组织开展抗旱排涝、抢收抢种、改种补种、统防统治等农机抗灾作业,积极参与疏浚河道沟渠、修复损毁农田、抢运救灾物资等灾后恢复生产。协调做好农用柴油供应,切实发挥农机在农业抗灾救灾中的主力军作用,立足抗灾夺丰收。
(三)集成创新与示范推广相结合,加快普及先进适用农机化技术。
9.推进农机化技术创新。认真组织实施农机化科技发展“十二五”规划,注重农机农艺技术融合、农机化与信息化融合,协调争取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等项目对主要农作物关键环节农机装备和农机化技术研发予以支持;积极争取在农业行业科研专项中增加农机化科研项目,在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中逐步增设农机岗位专家。
10.加快“三型”农机化技术推广应用。认真落实全国农机化技术推广工作会议精神,实施《全国农机化技术推广“十二五”规划》,研究年度农机化主推技术,加快推广保护性耕作等增产增效、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农机化技术,扩大主要粮食作物生产机械化技术、主要经济作物机械化关键技术应用面积。
11.加强农机化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指导各地贯彻全国乡镇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一衔接、两覆盖”政策。研究制订《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机构建设规范》,推进农机化技术推广机构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和条件建设,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12.推进农机农艺技术融合及设施农业发展。组织好农机农艺融合示范区建设,加强对设施农业装备与技术示范单位的指导,及时总结示范成果和经验,发挥示范带动效应;召开农机农艺融合座谈会,会同有关单位研究提出重点作物薄弱环节农机农艺技术指导意见。加强设施农业装备技术创新,提升设施高效生产和设施健康养殖科技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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