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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乡镇企业、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宣传工作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乡镇企业、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宣传工作的通知
(农办企【2012】1号)


  为切实做好2012年乡镇企业、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宣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12年乡镇企业、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宣传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为指针,围绕我局各项重点工作,全面宣传党和国家关于乡镇企业、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各项重点工作开展情况,推介各地发展成就、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为乡镇企业、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发展环境。

  二、宣传重点

  (一)乡镇企业。围绕乡镇企业能力提升、农民创业、区域经济合作、公共服务等重点工作开展宣传。以增强乡镇企业应对危机能力为主线,宣传国家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乡镇企业经济运行形势,各地出台的好政策、好措施,企业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应对危机的好做法;以促进农民创业就业为主线,开展创业扶持政策,创业辅导、创业服务平台建设以及创业典型等的宣传推介;以推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为主线,宣传各地推进产业有序转移、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培育优势特色产业等工作的政策、措施和成功经验;以促进农民素质提高为主线,宣传各地推进乡镇企业教育培训工作,开展职业技能开发的经验和做法。

  (二)农产品加工业。围绕推进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惠民工程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技术研发体系建设、农产品加工业领军企业培育等方面开展。以促进农民增收和农业增效为重点,宣传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惠民工程的政策、做法和成效;以提升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水平为重点,宣传农产品加工业技术研发体系建设的新进展,宣传农产品加工领军企业取得的新成绩,宣传农产品加工业在推进农业标准化、规范化、规模化和产业化发展的作用和意义。

  (三)休闲农业。重点宣传休闲农业在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就业增收方面的地位和作用。以推进示范创建和规范提升为重点,宣传推介一批生态环境优、产业优势大、发势头好、示范带动能力强的休闲农业示范县和发展产业化、经营特色化、管理规范化、产品品牌化、服务标准化的休闲农业示范点,推介一批休闲农业知名品牌和节庆活动;以提升公共服务为重点,宣传休闲农业“进城入户”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工作开展情况。宣传各地推进休闲农业公共服务的成熟做法和经验;以拓展休闲农业功能为重点,加强对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宣传和对全国休闲农业创意精品的推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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