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农村经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农办经〔201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办、局):
为全面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中发〔2012〕1号)和《
农业部关于做好2012年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的意见》(农发〔2012〕1号)的要求,加强对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的指导,现将《2012年农村经营管理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2012年农村经营管理工作要点
二○一二年一月十六日
附件:
2012年农村经营管理工作要点
2012年做好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建设现代农业为主题,以加快转变农业经营方式为主线,以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出发点,以完善和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为着力点,深入贯彻执行党的农村基本政策,推动农村经管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实现“两个千方百计、两个努力确保”的目标提供坚实的体制支撑和制度保障。
一、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依法落实和维护农民承包土地的各项权利
(一)进一步贯彻实施好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依法推进延包后续完善工作,妥善解决遗留问题,全面落实和维护农民承包土地的各项权利。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提出的各项要求,进一步抓好《
农村土地承包法》、《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的贯彻实施工作。坚决制止和纠正承包期内违法收回或者调整农民承包地、强迫或者限制农民流转承包地等行为。深入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股份合作、自留地处置、“空心村”土地管理、培育家庭农场和解决农户承包地细碎化等重大问题研究。
(二)稳步扩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认真组织实施登记试点方案,加强情况调度和监督检查,开展登记法律政策和技术培训,指导50个试点县(市、区)继续扩大登记范围,鼓励有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稳步扩大登记试点地区。总结试点经验,研究制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办法和工作规程,研究提出全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的意见。结合登记试点工作,在稳定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互换并地”,探索解决承包地块细碎化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