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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投资者债券持仓余额实现互通的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投资者债券持仓余额实现互通的通知
(上证债字[2011]129号)


各市场参与者:

  为提高债券市场流动性,防范市场风险,促进市场发展,本所拟将现于固定收益平台和集中竞价系统(含大宗交易系统)同时挂牌的债券(以下简称“双边挂牌债券”)的投资者持仓余额,由上述两个系统分开控制改为由集中竞价系统统一控制(以下简称“债券余额互通”)。现将债券余额互通后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双边挂牌债券交易的跨系统卖空将由集中竞价系统进行技术控制,防范超卖行为。

  二、债券现货在固定收益平台和集中竞价系统的申报方式、交易方式和交易时间维持不变。

  三、质押式回购交易在集中竞价系统进行,其交易及质押券出入库申报方式维持不变。固定收益平台暂不接受质押券出入库申报。

  四、双边挂牌债券可实现T+0跨系统交易。

  五、在固定收益平台买入的债券,当日可在集中竞价系统申报入库,并可参与质押式回购;在集中竞价系统申报出库的债券,当日可在固定收益平台卖出。

  六、本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将于2011年 7 月 9 日(周六)9:30 至18:00 组织进行全市场测试。测试前将开通测试环境,提供交易环节测试支持。测试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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