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编制《主尺度系列》的格式要求。
应参照部已公布《京杭运河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川江及三峡库区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2010年修订版)》和《西江航运干线过闸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的格式,编制各航道的《主尺度系列》。《主尺度系列》中,对于船宽标准应采取固定值(可视情况允许不超过2%下浮);船舶总长应给出一定的幅度区间;设计吃水等为推荐值,不作强制性要求。
三、编制《主尺度系列》的有关安排与分工
(一) 编制工作总体安排。
编制工作由部水运局总负责。长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务管理局分别负责长江、珠江水系《主尺度系列》编制的总协调工作,包括长江、西江干线航道《主尺度系列》的修订和本水系内涉及的“十八线”航道《主尺度系列》编制的协调和评审工作。京杭运河与淮河水系内有关航道的《主尺度系列》修订和编制工作请长江航务管理局一并负责。各有关省(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按照本通知明确的工作分工,尽快开展编制工作。编制工作涉及两省(区、市)以上的,负责牵头的单位要主动联系参与单位,并在编制工作中充分听取参与单位意见,参与编制的单位要予以积极配合。各有关单位要组织专业研究设计单位,分头成立课题组,制定明确的工作计划,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编制工作。
(二)工作分工
1.修订“两横一纵两网”《主尺度系列》。
长江干线:长江航务管理局牵头,长江沿线有关省(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参加。
西江干线:部已公布最新《西江航运干线过闸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京杭运河:长江航务管理局牵头,山东、江苏、浙江、河南、安徽省和上海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参加。
2.编制“十八线”《主尺度系列》。
长江水系:
岷江:四川省交通运输厅负责。
嘉陵江: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牵头,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参加。
乌江:重庆市交通委员会牵头,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参加。
湘江、沅水: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负责。
汉江: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牵头,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参加。
江汉运河:湖北省交通运输厅负责。
赣江、信江:江西省交通运输厅负责。
合裕线:安徽省交通运输厅负责。
珠江水系:
右江、北盘江-红水河、柳江-黔江: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