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核安全局关于《宁德核电厂1号机组二环路蒸汽发生器管板与传热管焊缝现场返修后检验方案(B版)》的复函
(国核安函[2012]11号)
福建宁德核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上报〈宁德核电厂1号机组二环路蒸汽发生器管板与传热管焊缝现场返修后检验方案〉(B版)的函》(闽宁核函〔2012〕2号)收悉。现函复如下: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宁德核电厂1号机组二环路蒸汽发生器管板与传热管焊缝现场返修后检验方案》进行了审评,认为该检验方案是可以接受的,同时提出核安全管理要求如下:
一、在缺陷焊缝返修合格后,你公司应严格按照该检验方案进行水压试验。在水压试验实施过程中,应在各试验压力平台进行充分检漏,如有异常及时上报我局。
二、鉴于该焊缝在多次水压试验中出现泄漏,你公司应在本次水压试验完成后,对该焊缝进行有代表性、抽样比例不少于10%的液体渗透检查。如发现超标缺陷及时上报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