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妇女联合会关于在全国县以上妇联组织开展“下基层、访妇情、办实事”活动的意见
(妇字〔201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妇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妇联:
为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以及中央书记处对妇联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进一步推动各级党政机关和干部深入基层为民服务的要求,按照全国妇联十届四次执委会议的部署,全国妇联决定从2012年1月开始,在全国县以上妇联组织集中开展“下基层、访妇情、办实事”活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活动的重要性。2012年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年,党的十八大将隆重召开,“十二五”规划的实施处于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同时,2012年也是全面实施2011-202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重要一年。在县以上妇联组织集中开展“下基层、访妇情、办实事”活动,对于做好新形势下的妇女群众工作,动员组织广大妇女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作贡献,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具有重要意义。县以上各级妇联组织要把开展“下基层、访妇情、办实事”活动作为深化妇联系统党群共建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内容,作为改进工作作风、坚持重心下移的重要载体,作为切实加强与妇女群众密切联系的重要平台,通过开展活动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群众感情、群众立场,使妇情掌握在基层、问题解决在基层、帮扶落实在基层,真正把妇联组织建设成为党开展妇女工作的坚强阵地和深受广大妇女信赖和热爱的温暖之家。
二、深入基层开展妇女群众需求调查。县以上妇联组织要有计划地组织安排干部深入到农村、社区,与妇女群众打成一片,面对面地了解妇女群众需求,心贴心地体察妇女群众疾苦,重点调查失地失业妇女、留守流动妇女、特殊困难妇女、单亲贫困母亲、高龄空巢老人等弱势群体生产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妇联组织要以村(社区)为单位建立联系点,每位干部都要固定联系若干妇女群众,采用一对一访谈、实地考察、座谈交流、问卷征询等形式,扎实深入地开展妇情民意调查工作。在下基层过程中,每位干部都要记录一本“妇情日记”、建立一册妇女需求台帐、撰写一份调查手记,努力掌握第一手资料。调查结束后,每位干部都要撰写一篇以上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调研报告,并促进转化为帮扶困难妇女群体的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