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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妇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的意见


  三、协调资源、发挥优势,不断创新妇联组织扶贫方式
  社会扶贫是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取得巨大成就的重要方式之一。妇联组织在多年的扶贫实践中,探索形成了党政重视、妇联推动、社会参与、妇女受益的社会扶贫方式。各级妇联组织要因地制宜、大胆创新,积极探索具有妇联特色的社会扶贫新模式。一要继续做好定点扶贫工作。全国妇联要加强对甘肃省漳县定点帮扶工作的领导,在智力、资金、项目等方面加大对漳县的扶持力度,举全会之力助漳县脱贫;各级妇联组织要按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安排,做好相应的定点扶贫工作,结合当地扶贫工作实际以及贫困群众的现实需求,想方设法为定点扶贫地区协调政策、争取资源,不断提高妇联组织定点帮扶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要深入推进东西互助扶贫。东部地区妇联要继续在资金、项目、培训以及劳动力转移就业等方面,给予贫困地区妇联大力支持。要按照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探索东西扶贫合作长效机制。要继续推进东中部地区对口支援西藏、四省藏区、新疆经济社会发展,完善对口帮扶的制度和措施,切实提高妇联组织东西互助扶贫的成效。三要充分发挥妇联组织社会公益平台作用,依托“母亲水窖”、“母亲健康快车”、“春蕾计划”、“安康计划”等公益品牌,鼓励动员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慈善捐赠等方式,帮助贫困妇女和儿童。四要加强妇女扶贫的国际交流与合作。通过多种形式与国际机构及妇女组织开展扶贫项目合作,共享扶贫经验,共同推进妇女扶贫事业的发展。

  四、抓住机遇、加大宣传,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妇女扶贫开发的良好氛围
  当前,党和国家进一步明确了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措施。各级妇联组织要抓住学习贯彻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的有利契机,加大扶贫开发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妇女群众对扶贫开发政策的知晓率。一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我国扶贫开发事业取得的伟大成就,深入解读中央扶贫开发的政策措施,总结交流各地在扶贫工作中的成功经验。二要宣传和树立妇女脱贫致富带头人的先进典型,用典型的事迹激发贫困妇女参与脱贫的主体意识,引导她们发扬自立自强精神,树立脱贫致富的信心。三要广泛宣传妇联公益扶贫项目,提高妇联组织社会公益品牌的社会影响力,鼓励和吸引更多的人参与妇女社会公益扶贫事业,推动全社会形成关心和支持妇女扶贫开发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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