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国家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的通知
(工信厅消费函[2012]49号)
为做好2012年度国家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现将《2012年度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指南规定的程序和生产基地建设品种及区域布局要求(附件2),认真做好今年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的申报工作,于2012年3月31日前将申报文件和项目建议书(附件3)报我部。
附件:1.2012年度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申报指南
2.2012年度中药材生产基地建设品种及区域布局
3.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建议书(模板)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一二年一月十八日
附件1:
2012年度中药材扶持项目申报指南
一、重点支持范围
2012 年度中药材扶持资金重点支持的范围包括:
(一)中药材规范化、规模化和产业化生产基地
围绕关系全民健康的中药大品种(含中药饮片)和民族药特色品种,特别是中药基本药物和创新药的支撑性原料药材的保障,扶持 27 个常用大宗和 11 个濒危稀缺中药材品种的规范化、规模化和产业化生产基地建设。
(二)中药材供应保障平台
在全国中药材主产区和重要集散地,建设集检测、初加工、贮存、配送、溯源等功能为一体的供应保障平台,实现生产基地与中药企业的有效对接,提高中药材原料的质量安全和稳定供应水平。
(三)2011 年度绩效考评优秀项目
按照《
中药材扶持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施办法》,对 2011年度执行情况良好、绩效考评结果达到优秀的项目,予以滚动支持,鼓励项目单位努力提高项目实施成效。
二、项目申报主体基本要求
项目申报主体须符合以下各项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药企业、药材专业种植(养殖)企业;
2.具有健全的财务核算与管理体系,运行管理规范;
3.具备项目实施所需的各种设施、设备、技术和人员,自有资金必须落实到位;
4.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为单位法人代表,或具有独立承担项目工作能力的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