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业联合会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商业3.15诚信宣言活动的通知
(中商会科[2010]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商业联合会(行业协会),各有关商业企业、商品生产企业:
为了落实中央关于“稳增长、扩内需、促消费、惠民生”的要求和“国务院
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的精神,在201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中国商业联合会决定继续深入开展“全国商业3.15诚信宣言”活动。这也是我会连续第十年开展此项活动。历年来活动得到了全国各地商贸流通企业的积极响应和广泛支持,国内知名商业服务业企业积极参与到宣言活动中来,他们信守诚信公约,履行宣言承诺,切实在其经营活动中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获得了广大消费者的满意和认同,企业形象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提升。现将2011年“全国商业3.15诚信宣言”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引导广大商业企业和商品生产企业信守诚信公约,做好稳定物价自律工作,切实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管理和服务领域的消费维权,树立和提升商业企业和商品生产企业的信誉度,完善市场秩序,鼓励企业更好的为消费者服务。
二、活动范围、内容及程序:
(一)参与范围:商超、食品、珠宝、服装、美容美发、家电等企业。
(二)参与诚信宣言的企业签署“全国商业3.15诚信宣言书”。
(三)宣言活动将在新华社、《中国商报》等全国性媒体单位进行宣传。参加宣言的企业可选择在《中国商报》和中国商业联合会网站(www.cgcc.org.cn)上进行公告,公告内容包括:企业名称、标志、领导人姓名、地址、电话、企业致辞(简短宣传语),标准版面面积为8.0*8.5cm,并配以“全国商业3.15诚信宣言企业展示”通栏标题及宣言内容。
(四)参加2011年宣言活动及已经获得历年“3.15荣誉企业”称号的企业,可以参加“诚信经营”征文活动,由企业提供一篇800字以内的文字材料,全面介绍自己在兑现诚信公约、开展诚信经营中的事迹、经验和心得,并在《中国商报》和中国商业联合会网站公开发表。
(五)编辑出版直投媒体《全国消费市场3.15诚信典范》,内容包括:企业简介、产品特色、主要荣誉展示、地理位置等,按不同行业分类对参与活动企业进行全面推广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