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1年第35号)
关于发布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相关文件的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以下简称HACCP体系认证)制度,规范HACCP体系认证工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有关规定,国家认监委制定了《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实施规则》和《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依据与认证范围(第一批)》,现予以发布。
本公告相关文件自2012年5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1.《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实施规则(CNCA-N-008:2011)》
2.《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依据与认证范围(第一批)》
二○一一年十二月六日
附件:1
编号:CNCA-N-008:2011
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实施规则
2011-12-31发布 2012-05-01实施
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
目录
1.目的、范围与责任
2.认证机构要求
3.认证人员要求
4.认证依据与认证范围
5.认证程序
6.认证证书
7.信息报告
8.认证收费
附表:HACCP体系认证现场最少审核时间表
1.目的、范围与责任
1.1为规范食品行业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以下简称HACCP体系认证)工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1.2 本规则规定了从事HACCP体系认证的认证机构(以下简称认证机构)实施HACCP体系认证的程序与管理的基本要求,是认证机构从事HACCP体系认证活动的基本依据。